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5-11-06 |
(四)普通高中招生 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招生录取严格按照《临沂市 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临教基字〔2019〕8 号)执行.公办 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为本县区.民办公助性质普通高中学校优 ? 7??? 先面向所在县区招生,其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面向全市招生,招 生工作应与生源地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超 计划招生、擅自招生.城区公办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7 月10 日前完成录取,并通过市教育局网站、各普通高中学校公布录取 结果.城区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由各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在区教育和 体育局指导下自行组织录取工作, 录取结果
7 月15 日前由各区汇总 报送至市教育局备案.
(五)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入园 1.做好家庭困难学生入学工作.各学校深入推进教育扶贫
323 工程,协同扶贫等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 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少年 因贫失学,确保完成义务教育. 2.做好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各学校要根据国家 和省市关于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有关规 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确保符合 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要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 项保护行动活动成果,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在新生入 学、新学期开学报到时,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工作,全面了 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将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义务教育 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各中小学校要在区教育和体育局、镇街 (经开区)指导下,会同村(居)民委员会采取电话沟通、入户家 访等方式,对不在学校的农村留守儿童逐一核查,及时联系并做好 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 3.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工作.各学校要对辖区内残疾儿童进行全 面摸底,实行 零拒绝 全覆盖 ,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 ? 8??? 程度,按照 一人一案 的安置原则,要创造条件优先接收片区内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有随班就读需求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不得歧视和拒收.对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根据残疾类型动 员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确保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及 时入学. 特殊教育学校要不断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扩大招生规 模,增加招生类别.组织开展送教上门,将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 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
100 %. 4.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 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 定细化入学(入园)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中考招生录取、义务教育 入学和学前教育入园政策,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 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 知》 (公政治〔2018〕27 号)执行.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高技能 人才子女,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优先协调办理入学(入园)手续. 继续执行《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人口和计划 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意见》 (临发〔2009〕30 号),独生子女 和农村合法生育双女户家庭的子女(由县级以上卫计部门认定), 持县级以上卫计部门证明报考普通高中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