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2015-11-11
[编纂] 重要提示: 阁下如对本文件的任何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RIZHAO PORT JURONG CO., LTD. 日照港裕廊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编纂] [编纂]的[编纂]数目 : [编纂]股H股 (视乎[编纂]行使与否 而定) [编纂]数目 : [编纂]股H股 (可予调整) [编纂]数目 : [编纂]股H股 (可予调整及视乎[编纂] 行使与否而定) 最高[编纂] : [编纂]港元,另加1%经纪佣金、 0.005%联交所交易费及0.0027%证监会 交易徵费 (须於[编纂]时以港元缴足, 多缴款项可予退还) 面值 : 每股H股人民币1.00元 股份代号 : [编纂] 独家保荐人 [编纂]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 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 责任. 本文件连同本文件 「附录八 ― 送呈公司注册处处长及备查文件」 所述的文件,已遵照香港法例第32章 《公司 (清盘及杂项条文) 条例》 第342C条的规定,送呈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注册存案.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文件或 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 预期[编纂]将由[编纂] (为其本身及代表[编纂]) 与我们於[编纂]以协议方式厘定.[编纂]预期为[编纂]或前后,且无论如何不迟於[编纂].除非另有公布,否则[编纂]将不会超过[编纂]港元,且目前预期不低於[编纂]港元. [编纂] 本公司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其业务基本均位於中国境内.有意[编纂]应注意中国和香港在法律、经济和金融体系方面的差异, 以及[编纂]於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存在不同的风险因素.有意[编纂]亦应了解中国的监管架构与香港的监管架构不同,并应考 虑本公司H股的不同市场特性.有关差异和风险因素载於本文件 「风险因素」 、 「附录五 ― 主要法律及监管条文概要」 及 「附录六 ― 组织章程细则概要」 一节.作出[编纂]决定前,有意[编纂]应审慎考虑本文件所载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於本文件 「风险因素」 一节所载风险因素. [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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