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9-08-01 |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8―1―15发布 2018―5―1实施 环境保护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T 178―2018 I 目次1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3
4 污染物与污染负荷.5
5 总体要求.5
6 工艺设计.6
7 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10
8 检测与过程控制.11
9 主要辅助工程.12
10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13
11 施工与验收.13
12 运行与维护.14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吸收剂、水品质要求.16 附录 B(资料性附录)脱硫工程运行维护管理.17 II 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 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烟气脱硫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烟气脱硫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于2005年首次发布,本次为首次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扩大了适用行业范围;
――完善补充了适用于各行业的通用技术要求,删减了仅适用于火电行业的特殊技术要求;
――根据技术发展情况主要调整了烟气系统、吸收系统等技术内容,补充了设备选型要求;
――根据脱硫除尘一体化要求,新增除尘器设计选型规范内容;
――充实了运行与维护技术内容;
――完善了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修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8 年1月15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8 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烟气脱硫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烟气脱硫工程,可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 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具有通用性,特殊性要求执行相关行业技术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0 压力容器 GB
912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 GB
2894 安全标志 GB
405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GB/T
4272 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检验方法 GB/T
6719 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 GB/T
6920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77 水质 钙和镁总量的测定 EDTA 滴定法 GB/T
7478 水质 铵的测定 蒸馏和滴定法 GB/T
11896 水质氯化物的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 GB/T
11899 水质 硫酸盐的测定 重量法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 19229.2 燃煤烟气脱硫设备 第2部分:燃煤烟气干法/半干法脱硫设备 GB/T
19587 气体吸附 BET 法测定固态物质比表面积 GB/T
27869 电袋复合除尘器 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2 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3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范 GB
50029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3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34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40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
50191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
5025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T
50655 化工厂蒸汽系统设计规范 GB
50755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J
22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J
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DL/T
323 干法烟气脱硫用生石灰的活性测定方法 DL/T
504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
5072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DL/T
5121 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技术规程 DL/T
5403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调整试运及质量验收评定规程
3 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32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袋式除尘器滤袋框架 HJ/T
32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袋式除尘器滤袋 HJ
2028 电除尘器工程通用技术规范 HJ
2040 火电厂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 JB/T
4735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JB/T
8470 正压浓相飞灰气力输送系统 JB/T
8532 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 JB/T
10191 袋式除尘器 安全要求 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用分气箱 JB/T
11076 脱硫用搅拌式干式石灰消化器 JB/T
11646 半干法脱硫装置专用设备 流化槽 JB/T
12116 脱硫脱硝用高压回流式水喷枪 JC/T 478.1 建筑石灰试验方法 第1部分:物理试验方法 JC/T 478.2 建筑石灰试验方法 第2部分:化学分析方法 JC/T
820 水泥工业用空气输送斜槽
3 术语和定义 3.1 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工艺 circulating fluidised bed flue gas desulphurization 指利用循环流化床工作原理,使含有吸收剂的物料在吸收塔内多次循环形成流化床体,完成吸收 剂与烟气中SO2及其他酸性气体(包括SO
3、HCl、HF、NO2等)反应,实现净化烟气的脱硫工艺. 3.2 脱硫工程 desulphurization project 指通过吸收剂脱除烟气中SO2及其他酸性气体反应所需的设施、设备、组件及系统集成. 3.3 吸收剂 absorbent 指通过化学反应脱除烟气中的SO2及其他酸性气体等的物质,通常为钙基吸收剂. 3.4 吸收塔 absorber 指脱硫工程中形成循环流化床体脱除SO2及其他酸性气体等有害物质的反应装置. 3.5 副产物 by-product 指吸收剂与烟气中SO2及其他酸性气体反应后生成的物质. 3.6 脱硫效率 desulphurization efficiency 指由脱硫工程脱除的SO2 量与未经脱硫前烟气中所含SO2 量的百分比,按公式(1)计算: 脱硫效率= (C1-C2)/C1*100%1) 式中: C1――脱硫前烟气中SO2的折算浓度;
4 C2――脱硫后烟气中SO2的折算浓度. 3.7 当量摩尔比 stoichiometric molar ratio 指消耗的吸收剂当量摩尔数与去除的二氧化硫中硫(S)、三氧化硫中硫(S)、氯化氢中氯(Cl) 、 氟化氢中氟(F)及二氧化氮中氮(N)的当量摩尔总数之比.钙基吸收剂当量摩尔比按公式(2)计算:
2 3
2 2
5 .
0 5 .
0 5 .
0 ) ( NO HF HCl SO SO OH Ca M M M M M M M ? ? ? ? ? (2) 式中: M ――当量摩尔比;
2 Ca(OH) M ――消耗的吸收剂中 Ca(OH)2 当量摩尔数,mol;
2 SO M ――脱除的 SO2 当量摩尔数,mol;
3 SO M ――脱除的 SO3 当量摩尔数,mol;
HCl M ――脱除的 HCl 当量摩尔数,mol;
HF M ――脱除的 HF 当量摩尔数,mol.
2 NO M ――脱除的 NO2 当量摩尔数,mol. 3.8 颗粒物 particle 指烟气中悬浮的固体颗粒状物质总和. 3.9 预除尘器 pre-collector 指布置在吸收塔上游,用于捕集烟气中颗粒物的设备. 3.10 脱硫除尘器 collector for desulphurization equipment 指脱硫工程中用于脱除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后烟气中颗粒物的设备. 3.11 石灰消化器 hydrator 指将生石灰粉(CaO)与适量的水反应,生成消石灰粉(Ca(OH)2)的设备. 3.12 空塔压降 empty bed pressure loss 指吸收塔不投物料,仅烟气通过吸收塔时,吸收塔进口和出口烟气的静压差. 3.13 床层压降 bed pressure loss 指物料在吸收塔内形成流化床体产生的压降. 3.14 吸收塔压降 total pressure loss 指吸收塔内物料形成流化床体时,通过吸收塔进口和出口烟气的静压差,即空塔压降与床层压降 之和.
5 4 污染物与污染负荷 4.1 吸收塔入口烟气适用条件 a)一般行业单级塔处理烟气中SO2浓度(干基折算)不宜高于3000mg/m3 ,烧结行业单级塔处理 烟气中SO2浓度(干基折算)不宜高于4500mg/m3 ;
b)单塔处理烟气量不宜高于150万m3 /h(干基) ;
c)入口烟气温度宜为90℃~260℃. 4.2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脱硫主要应用领域包括:发电锅炉,工业锅炉,垃圾焚烧炉以及烧结/球团、催 化裂化、焦化、碳素、炭黑、玻璃等窑炉. 4.3 新建项目脱硫工程的设计烟气量和SO2浓度等烟气设计参数宜采用最大连续工况下的数据;
改扩 建项目脱硫工程的设计烟气量和SO2浓度等烟气设计参数宜以实测值为基础并充分考虑变化趋势后综 合确定,或通过与同类工程类比确定. 4.4 应根据工程设计需要收集烟气理化性质等原始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烟气量(正常值、最大值、最小值) ;
b)烟气温度及变化范围(正常值、最大值、最小值及露点温度) ;
c)烟气中气体成分及浓度(SO
2、NOx、O
2、NH
3、SO
3、HCl、HF 等) ;
d)烟气颗粒物浓度及成分;
e)烟气压力、含湿量;
f)产生污染物的设备情况及工作制度.
5 总体要求 5.1 一般规定 5.1.1 新建项目的烟气脱硫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5.1.2 脱硫工程的布置应符合工厂总体规划.设计文件应按规定的内容和深度完成报批、批准和备案. 脱硫工程建设应按国家工程项目建设规定的程序进行. 5.1.3 脱硫工程的 SO2 排放浓度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 5.1.4 脱硫工程的设计应充分考虑燃料、原料及主体工程负荷的变化,提高脱硫工艺系统的适应性和 可调节性. 5.1.5 脱硫工程所需的水、电、气、汽等辅助介质应尽量由主体工程提供.吸收剂和副产物宜设有计 量装置,也可与主体工程共用. 5.1.6 脱硫工程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绿化等降噪措施,噪声和振动控制 的设计应符合 GB
50087 和GB
50040 的规定,厂界噪声应达到 GB
12348 的要求. 5.1.7 脱硫副产物应考虑综合利用.暂无综合利用条件时,其贮存场、贮存间等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