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6-01-03

三、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7日2.除息日:2015年5月28日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5月28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

2015 年5月27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1、江苏利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澄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和双良集团 有限公司的部分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其它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 股东派发. 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 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 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利港镇双良工业园 联系

电话:0510-86632358 电话传真:0510-86630191-481 联系人:王晓松 汪洋

七、备查文件目录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5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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