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6-01-19

1 号, 租用玖隆钢铁物流有限公司厂房. 拟总投资

50 万元, 建设环保门窗集成材生产项目, 租用生产用房面积

4300 平方米, 将原厂区的设备全部搬 迁至本次拟建厂区.经现场踏勘,该项目已投入运营,本公司生产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 目,已获张家港市环保局处罚,目前已停止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单位委托本公司进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

2、项目与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 (1)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为木材加工,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江 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修订),本项目属允许类,且 本项目已在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对照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 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限制或禁止用地范围.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规划相符性 对照《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和《张家港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本 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和张家港市生态红线区域内. 本项目租用玖隆钢铁物流有限公司厂房,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

3、建设内容与生产规模 本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详见表 4. 表4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工程名称 (车间、 生产 装置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 及规格 设计能力 年运行时数 原有项目 搬迁后 变化情况 生产车间 集成材 1100m3 /a 1100m3 /a 0m3 /a

300 天2400 小时

4、公用及辅助工程

4 本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情况详见表 5. 表5公用及辅助工程 类别 设施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 公用工程 供水 300m3/a 由当地自来水管网提供 排水 240m3 /a 接管至张家港市给排水公司锦丰片 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达标后排入二干 河 供电

10 万kWh/a 当地电网提供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40000m3 /h 处理木材加工产生的粉尘 噪声治理 隔声量≥25dB(A) 达标排放 (1)给排水 本项目新鲜水用量为 1m3 /d.本项目用水由自当地自来水管网提供. 本项目排水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8m3 /d,厕所废 水经化粪池处理,接管至张家港市给排水公司锦丰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尾 水排入二干河. (2)供电 本项目用电量为

10 万kWh/a,用电来自当地电网. (3)储运 本项目原料及成品运输方式均为汽车,物料运输主要由供、需方承担.原料均为包 装带捆扎,厂内设原料仓库储存,板材厂内最大存储量为 100t.

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职工人数

20 人,每年工作日

300 天,采用一班制

8 小时间歇生产.

6、厂址、总平及周边用地情况 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锦丰镇锦绣路

1 号,地理位置详见附图一. 本项目租用锦丰镇锦绣路

1 号玖隆钢铁物流有限公司,厂区内设有生产厂房、办公 楼、仓库,厂区平面布置详见附图二. 本项目厂区北侧为张家港市金帛纺织有限公司和江浦国际贸易公司,东侧为张家港 市中顺金属制造公司和江苏荷普医疗器械公司,南侧为张家港市给排水公司,西侧为锦 丰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和苏州德治理特钢公司. 厂区周边 300m 内用地现状详见附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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