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6-01-23 |
2019 年9月至
2020 年12 月之间.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按照申请人提供的邀请信中的国外接收 单位进行录取.一经录取,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及留学期限将不 予变更.申请人务必保证邀请信单位与网报填写单位完全一致. 同单位申请人请勿扎堆申报外方同一单位同一导师. 2.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回国服务期未满者;
2012 年 (含)以后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录取后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 不按期派出者;
2015 年(含)以后录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 放弃留学资格者;
已申报基金委其他项目,尚未获得录取结果人 员,均不得申报本年度西部项目.请各单位加强对申请人资格审 核. 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国家留学网西部项目专栏进行查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问袤、李果 联系
电话:028-
86129011、86135015 ―
5 ―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成都市陕西街
26 号1008 室、1011 室 邮编:610041 附件:1.西部项目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 2.西部项目申请材料说明 四川省教育厅
2019 年3月20 日―6―附件
1 西部项目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
一、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外语水 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 并达到合格标准.各语 种要求如下: -英语(PETS5) :笔试总分
55 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
18 分(含)以上,口试总分
3 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
65 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
60 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 :笔试总分
60 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
3 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 使用的语种一致) .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
8 个月(含) 以上,或连续工作
12 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 究学者身份留学
3 个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 并获结业证书.各语种要求如下: ―
7 ―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中级班 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学术类)6.5 分、托福网考
95 分;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 架(CECRL)B2 级;
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 ;
韩语达到 TOPIK3 级. 6.赴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 以外其他语种国家留学者, 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 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 (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 单独出具证明) . *相关说明 1.上述外语合格条件系留学人员申请和派出的统一标准, 申 请时合格且外语成绩证明在有效期内,派出时即可视为外语合 格.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 、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 证书、 雅思、 托福、 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 (CECRL) 、 韩语 (TOPIK) 、 日语(JLPT)成绩有效期均为两年. 2.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证明材料为全国外语水平考 ―
8 ― 试(WSK)成绩通知单. 3.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的证明材料为学历或学位证 书. 4.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留学或工作的证明材料为: 我驻 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曾留学单位及工作 单位人事部门分别出具的在外学习或工作的证明. 对曾留学国与 拟留学国使用语言不一致的, 须另行提供曾留学单位出具的工作 语言为相应语种的证明. 5.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 框架 (CECRL) B2 级包括参加相应语种考试并取得等同于 CECRL B2 级的证书或成绩,如德语 TestDaF12 分以上,法语 TEF541 分以 上、 TCF400 分以上、 DELFB2, 西班牙语 TELEB2, 意大利语 CE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