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6-02-01 |
(2)上述委托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和 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37 问题
6、申请人控股子公司苏州新材料多次因技术开发(委托)问题产 生纠纷.请申请人补充披露: (1)上述纠纷产生的具体原因;
(2)围绕技术 开发(委托)事项,公司是否已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请保荐机 构和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40 问题
7、 报告期内, 申请人多次受到行政处罚.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 (1) 上述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 是否已完成整改;
(2) 相关行政处罚是否属于 《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是否构成本次发 行障碍.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47
二、一般问题
53 问题
1、 申请人控股股东持有股票的质押比例较高,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 (1)上述股票质押的具体情形及资金用途;
(2)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发生变 更的可能性.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53 问题
2、2018 年1月,东部超导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与永鼎天晟超导 电气(苏州)有限公司签署《企业名称转让协议书》 ,约定东部超导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将超导业务(部分)资产及企业名称一并无偿转让予永鼎天晟 超导电气(苏州)有限公司,未约定转让价格.请补充披露上述交易具体情 形及最新进展情况.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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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问题 问题
1、请申请人在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部分,结合可转债的品种 特点、转债票面利率与可比公司债券的利率差异、转股价格与正股价格的差异 等,充分提示可转债价格波动甚至低于面值的风险. 回复: 可转债作为衍生金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 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到 市场利率水平、票面利率、剩余年限、转股价格、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 及回售条款、投资者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价格波动情况较为复杂,需要 可转债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转债价格可 能出现较大波动, 若公司可转债票面利率大幅低于可比公司可转债票面利率,或 转股价格显著高于正股价格, 公司可转债市场价格将可能低于面值,从而可能使 投资者遭受损失. 不同于普通公司债券, 可转债持有者有权在转股期内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将 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因可转债特有的转股权利,可转债的发行利率通常比相 同期限和评级的可比公司债券利率低, 投资者持有可转债的利息收入可能低于持 有可比公司债券享有的利息收入. 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事先约定的价格,不随市场股价的波动而波动.因此, 若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出现不利波动, 可能会出现可转债的转股价格高于公司市 场股价的情形.同时,可转债的交易价格受公司市场股价的影响,随市场股价而 波动甚至可能出现低于面值的风险.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公司已于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三、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 '
风 险因素'
中的下列风险 之
(三)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 之
4、 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和
第三节 风险因素 之
五、与本次发行可转债相 关的风险 之
(四)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补充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