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6-04-05 |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浠水县林业局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18 年8月10 日 生效日期:2018 年8月6日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浠水荷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浠水荷美" )是湖北晨科农牧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荷香水美生态农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荷香水美)投资设立的子公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违反了《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违法.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浠水荷美于
2018 年4月,在浠水县竹瓦镇朱店村建设厂房时办理了部分征 占用林地手续, 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超规定区域占用并毁坏林地,经浠水县林业 调查规划设计队现场勘测占用并毁坏林地面积为 0.149 公顷(折合 2.235 亩) . 公告编号:2019-033 上述行为及事实有当事人陈述, 证人证言, 书证、 现场勘验笔录等证据为证, 违反了《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违法.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浠水县林业局决定对浠水荷 美作出以下行政决定:1)责令限期补办初审手续.2)并处每平方米
50 元罚款, 共计 74,500.00 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浠水荷美上述违法事实, 系外请的施工方在场区作业时误操作所致,事后经 补办以及缴纳罚款, 并同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对公司经营活动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浠水荷美已按照要求缴纳上述罚款,上述罚款占公司净利润的比重较小,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浠水荷美已按照要求缴纳上述罚款, 针对此次事件, 公司成立了专项工作组, 积极按照林业部门要求完成整改,同时加强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管理,完善相关制 度,并对其他子公司逐一排查,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二)整改情况 浠水荷美已经完成在限期内补办初审手续. 公告编号:2019-033
五、备查文件目录 《浠水县林业局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鄂浠林罚决字[2018]第13 号) 湖北晨科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5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