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6-04-14
P1 新闻公告 数据中心关于个别机构假借电子口岸名义组织有 偿培训问题的通知 P2 资讯导读

2012 年版 《协调制度》重大调整,共涉及

53 章 产品,海关总署组织编写的相关配套解读现已推 出P3 进出口释疑

2012 年版《协调制度》调整之后,进出口企业 该如何应对通关申报的变化?本期内容给出答案 P4 热线咨询 电子口岸用户常见问题解答汇总

(一) P5 信息快报 电子口岸业务信息 P5 政策法规速览 近期最新政策法规速览 中国电子口岸 用户服务双月刊 第1期2011 年11 月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主办 亲爱的电子口岸用户: 您好! 今年正值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成立十周年.

十年来,电子口岸在广大进出 口企业的支持下扬帆远航,走出了一条政府和企业共享数据、共谋发展的特色 之路. 秉承 服务至上 的宗旨,我们建立了一支覆盖全国、人数逾千的客户服务 队伍,构建起了一个话务统一管理、提供本地服务的呼叫中心网络,客户服务 水平逐年提升.然而,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现阶段电子口岸所提供的服务与 企业的需求之间仍有较大距离. 为切实改善服务水平,电子口岸今后将根据企业需要,免费向企业推出《中 国电子口岸用户服务双月刊》,及时为企业提供最新的资讯服务.双月刊每逢 单月、月初出版.如遇企业亟须内容,电子口岸还将推出增刊. 新闻公告 栏目将及时发布中国电子口岸的重要新闻和公告;

咨询热线 栏目将介绍电 子口岸用户近期遇到的热点问题和解决方法;

资讯导读 将带领用户第一时 间知晓和解读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的调整变化情况;

进出口释疑 栏 目将为企业解决进出口贸易中的常见业务问题提供指导;

信息快报 栏目将 及时公布海关和其他口岸管理部门业务发展情况;

政策法规速览 栏目将为 企业全面整理和提供最新的政策法规. 由于双月刊的容量有限, 我们尚不能做到面面俱到. 但不积跬步, 无以至千里. 电子口岸愿在新的十年里, 以这份双月刊的投递为起点, 迈出主动服务的第一步, 更希望这份双月刊能够架设起电子口岸和用户之间的金桥,为您的业务发展贡 献一份微薄之力. 如企业不需要《中国电子口岸用户服务双月刊》,可通过邮箱 liuzhen@ chinaport.gov.cn 进行反馈.我们将取消对您的派送服务.同时,我们也非常希望 听到您对这份双月刊和电子口岸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继续改进服务水平, 切实履行好 服务至上 的宗旨!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2011 年11 月 致电子口岸用户的一封信 联系方式: 电话 : 010-65195616 传真: 010-65194231

邮箱: liuzhen@chinaport.gov.cn 近期,数据中心接到企业反映,个别社会机构假借 中国电子口岸 和 数 据中心 名义,组织培训并向企业收取费用.就此问题,数据中心郑重声明如下: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主要通过各直属海关的数据分中心向企业提供培训, 从未以自身名义或委托授权其他社会机构开展类似业务,数据中心与上述社会机 构没有任何的合作行为或经营隶属关系.企业如遇此类营销可拨打中国电子口岸 投诉电话(010-65194703)进行查证.对类似假借电子口岸名义获利的行为,数 据中心保留寻求司法解决的权利. 感谢广大企业对数据中心工作的支持!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 新闻公告 数据中心关于个别机构假借电子口岸名义组织有偿培训问题的通知1海关总署发布《协调制度》修订目录 最新配套解读现已推出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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