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6-05-02 |
本公司于2012年2月1日接到实际控制人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 司(以下简称"昊华总公司")发来的《通知函》,告知我公司: 昊华总公司于2012年1月31日接到中国化工集团公司通知, 昊华总公 司重组改制方案(以下称"该方案")已经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根据 该方案,昊华总公司所持河化集团(河池化工控股股东,持有河池化工 42.33%股权)100%权益将被划转给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其他下属全资企业, 但相关权益划转还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昊华总公司的重组改制完成后将导致河化集团的股东由昊华总公司 变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其他下属全资企业. 昊华总公司重组改制不会导致 河池化工的控股股东河化集团和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发生变化, 也不对河池化工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调整. 鉴于上述事项仅为重组改制方案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昊华总公 司持有河化集团100%股权的权益划转事项尚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故具体 划入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下属全资企业的名称尚未确定, 本公司将根据进展 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