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6-06-06 |
, LTD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8-058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增选董事的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于
2018 年10 月22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条款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条款的议案》 和 《关 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事项 因公司发展需要,拟将原《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董事会 成员人数等进行修订.
1、原《公司章程》与修订后《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拟作修订: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三分之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三分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 事长一人. 一;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 事长一人. 除上述条款发生变动外,其余条款均不变.
2、原《董事会议事规则》与修订后《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具体如 下: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五条拟作修订: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五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
董事会 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一名.董 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五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
董事会 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一名.董 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除上述条款发生变动外,其余条款均不变.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选董事的事项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后,公司于
2018 年10 月22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 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吴玉杰先生和阚永海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8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拟增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拟增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吴玉杰,男,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曾任唐山恒安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邢台德龙机械轧辊有限公司董事长、涞源县奥宇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德龙 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职务. 吴玉杰先生近五年一直在德龙控股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工作和任职,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不存在不 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
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