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6-06-17 |
一、 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发行人全体董事及领导成 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 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 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 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 自行负责.
五、 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 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2016 年十堰经济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 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6年十堰经济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 16十堰经开债 .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6.5亿元(RMB650,000,000元).
(三) 债券期限: 7年期. 本期债券设置提前偿还条款, 即在债券 存续期的第
3、
4、
5、
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 20%、20%、20%的比例提前偿还债券本金.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Shibor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前5个工作 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 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 (1Y) 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基 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 利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 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 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 另计利息.
(五) 发行方式和对象: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 集中配售的方式,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除外) 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 行.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的对象为在中央 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