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6-07-22 |
增压加氢机市场占有率居于国内第一;
核电 注氢系统.舜华新能源具有加氢站总体解决方案能力和系统集成能力,并且具有 丰富的运维经验,如加氢站运营管理体系,加氢站代运营,加氢人员培训,加氢 站售后维护等. 在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舜华新能源建设完成了安亭加氢站、 世博加氢站、 亚运会加氢设施、深圳大运会加氢站、云浮加氢站及多台移动加氢站或模块化加 氢设施,累计已为燃料电池汽车提供加氢服务
35000 余次,加注氢气超过 45000kg;
在氢能基础设施管理方面, 安亭加氢站加注压力为 35MPa, 具有 800kg 储氢能力,为国内首个光储充氢能源站.该站从
2007 年运营至今,为国内唯一 一家运营
10 年的加氢站, 累计服务燃料电池车辆
8000 车次, 加氢量达 13000kg, 并且接待社会参观达
3000 余次,为中国氢能产业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展示作 用. 本次投资是公司响应国家号召, 以 推动绿色建筑, 构建环保中国 为己任, 积极延伸节能环保产业链,谋求新的盈利增长点,以期获得可持续成长性.
四、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舜华新能源系统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本轮计划增加注册资本合计 833.25 万元,计划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4,166.25 万元.乙方同意对甲方进行增资,增资方式为现金. 双方同意,乙方投资总额为 3,000 万元,乙方将持有甲方 416.625 万股. 合同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2019 年6月30 日前缴纳全部出资. 甲乙双方的声明与保证: (1) 乙方对甲方增资系真实意思表示;
(2) 甲方没有破产或被清算的情形,是有效存续的;
乙方没有破产或被清算 的情形,是有效存续的;
(3) 本次新增资本不违反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合同项下的义务. (4) 本次增资完成后不干预甲方日常经营活动. 协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 如因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 义务,致使本协议约定的目的无法实现或对他方当事人造成损失,他方有权向违 约方索赔.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后生效.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为公司响应国家对节能环保工作的部署,以 推动绿色建筑,构建 环保中国 为己任,以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 需求多样性 及 功能多样化 的 优异特性为载体,抓住轨道交通行业、节能环保行业、绿色建材行业领域的良好 发展势头,在着力打造内立面装饰搪瓷材料、珐琅板绿色建筑幕墙材料及工业保 护搪瓷材料三大主营业务 并驾齐驱 的业务模式的基础上,深度挖潜 搪瓷 在更多领域的应用,充分利用投资各方所处行业优势、产业优势和市场优势,发 挥协同效应和整合效应.
2、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公司以内生式增长与外延式发展并重方式,整体规模不断扩张,子公司、参 股公司陆续增加,部分投资项目亦达到预期,取得了良好的投资收益,但在投资 过程中,对于新兴行业,根据标的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仍然存在对标的企业所 处行业、行业周期、市场环境、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团队稳定性等方面靶向不 准等问题,容易导致对外投资收益不达预期,从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