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6-08-06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3 年5月7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发布了 《关 于解散参股公司连云港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临2013-023) , 公告中将连云港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为"中远船务" .由于个别媒体没有 完整引用全部公告内容,引起部分投资者和相关方的误解,为此,特发布补充公 告如下. 公司于
2013 年5月6日收到连云港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关于连 云港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解散的决议》 (下称:解散决议) . 连云港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由公司与中远船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按照4:6 的股比于
2008 年2月合资设立,注册资本 18,000 万元,经营期限
30 年,经营 范围为:船务工程设计施工、船舶、海洋工程及相关钢结构的设计、制造、修理;
海洋工程模块制造及相关修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受金融危机影响,连云港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出现连续亏损.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连云港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双方达 成了解散决议. 解散决议有关事项如下:
1、股东双方决定连云港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提前解散,终止营业;
2、股东双方一致同意成立清算组,负责连云港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解散 清算事宜;
2
3、解散决议需经股东双方各自决策程序批准后生效. 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并公告董事会决议.敬请投资者关 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