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6-08-12

1、自公司本次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 也不由本公司回购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 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六 个月内, 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若申报离职,则自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也将 按上述承诺予以锁定.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转让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之时的发行价.

3、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第2项和第3项承诺的效力, 在此期间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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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一)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赵鸿飞就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本 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下简称 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 ;

将在上述事项认定后10 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事项,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要约收 购等方式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并提请发行人予以公告.购回价格依据届时二级市 场交易价格确定. 若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将依法履行要约收 购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新股.

3、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5、上述承诺为真实意思表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4、上述承诺为真实意思表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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