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6-09-14 |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公司 ) 于2018 年1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8 年1月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傅建伟先生主持,应到董 事10 人,实到董事
10 人,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3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配 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366.78万股,配售价为每股人民币6.40元, 共计募集资金111,147.39万元, 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389.3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109,758.0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2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 费、 律师费、 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3.83万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9,464.2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4〕111 号)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 ) .根据《管理办法》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8日分别与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次拟结项或终止的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 称 承诺投入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项目尾款 节余资金 备注 黄酒生 产技术 升级建 设项目 (一期 工程) 24,663.20 20,532.57 1,595.83 4,440.12 5,726.46 拟结项 古越龙 山第二 期 百 城千 店 专 卖店终 端网络 8,000.00 5,828.99 842.08 388.19 3,013.09 终止 补充流 动资金 76,801.02 76,801.02 0.00 0.00 0.00 完成 合计109,464.22 103,162.58 2,437.91 4,828.31 8,739.55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节余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09,464.22 减:募投项目实际投入金额 103,162.58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437.91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8,739.55 注:其中包括尚未支付项目尾款4,828.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