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2016-09-15

2、北京英纳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英纳超导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7号1号厂房103 单元 注册资本:6,122.44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9月25日 经营范围:生产高温超导材料及其应用产品;

开发、销售高温超 导材料及其应用产品;

与超导技术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转让、技术服务;

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

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 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除外);

经营进料加工和 三来一补 业务.(未经专项审批的项目 除外)

3、北京英纳公司股权情况 北京英纳公司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为: 液压集团占该公司股 权比例为82.21%,自然人韩征和占该公司股权比例为12.52%.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北京英纳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生产、开发、销售高温超导材料及 其应用产品的公司. 目前, 液压集团持有北京英纳公司82.21%的股权, 公司拟意向受让液压集团持有的北京英纳公司51%股权,并致力于开 发超导线材产品.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1月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五届三十四

4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应参加表决董事四人,实际参加表决 四人,关联董事张文利先生、曹立志先生、赵久占先生回避表决,以 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1、此关联交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核程序,关联董事 在决议中回避了表决,其审议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该交易事项着眼于加快公司高温超导项目产业化进程,符合 公司整体发展的要求, 未损害公司利益, 对股东利益不产生负面影响.

3、 独立董事赞成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决议.

(三) 本次交易尚需北京英纳超导技术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 先购买权.

六、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一)自2014 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液压集团已 发生如下关联交易:

1、2014 年10 月8日召开的董事会五届三十一次会议及

2014 年10 月24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赣州特精公司及赣州百利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液压 集团转让公司持有的赣州特精钨钼业有限公司、赣州百利(天津)钨 钼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完全退出稀有金 属加工领域,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本次股权转让没有发生未按合 同条款如期履约的情形.

2、2014 年10 月29 日召开的董事会五届三十二次会议及

2015 年1月14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 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大股东借款不超过

2 亿元人民 币,期限不超过两年,每年资金使用费用不高于所借金额的 6%,用于 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研发.

5

3、2014 年12 月29 日召开的董事会五届三十三次会议及

2015 年1月14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 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液压集团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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