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6-09-23 |
Lingbao Gold Company Ltd. 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330)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全年业绩公布 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董事会 ( 「董事会」 ) 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 公司 (统称 「本集团」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本公司审核委 员会审核的综合业绩.
2 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3 6,393,306 5,720,835 销售成本 (5,589,812) (4,841,792) 毛利 803,494 879,043 其他收入
4 24,879 29,668 其他亏损净额
5 (1,078) (36,661) 销售及分销开支 (39,138) (27,173) 行政开支及其他经营开支 (322,179) (251,641) 经营溢利 465,978 593,236 融资成本 6(a) (241,281) (156,329) 除税前溢利
6 224,697 436,907 所得税
7 (59,807) (128,121) 本年度溢利 164,890 308,786 应拨归於: 本公司股东 165,335 310,562 非控股权益 (445) (1,776) 本年度溢利 164,890 308,786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 (分)
9 21
40 3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年度溢利 164,890 308,786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益 换算海外附属公司财务报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
419 2,515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165,309 311,301 应拨归於: 本公司股东 165,651 309,434 非控股权益 (342) 1,867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165,309 311,301
4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2,024,469 1,954,144 在建工程 369,741 331,830 无形资产 695,465 676,651 商誉 41,404 41,404 租赁预付账款 175,075 149,903 其他投资 10,504 10,504 长期应收账款 C 39,531 非流动预付账款 32,403 17,613 递延税项资产 143,831 115,699 3,492,892 3,337,279 流动资产 存货 3,267,561 2,042,117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 按金和预付账款
11 832,407 782,073 分类为持作出售的资产 20,123 20,123 已抵押存款 36,140 3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67,935 349,568 可收回本期税项 1,976 C 4,426,142 3,223,881 流动负债 银行贷款 2,779,345 1,502,072 其他贷款 2,378 2,675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账款
12 1,186,691 908,667 最终控股公司贷款 23,800 23,800 应付本年税项 21,898 17,655 4,014,112 2,454,869 流动资产净值 412,030 769,012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3,904,922 4,106,291
5 综合财务状况表 (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应付债权证 700,000 700,000 银行贷款 734,562 1,029,609 其他应付账款
12 35,617 22,978 递延税项负债
93 7,338 1,470,272 1,759,925 资产净值 2,434,650 2,346,366 股本及储备 股本 154,050 154,050 储备 2,233,906 2,145,280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总额 2,387,956 2,299,330 非控股权益 46,694 47,036 合计权益 2,434,650 2,346,366
6 财务资料附注
1 编制基准 本财务报表是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所有适用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该词汇统称包 括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所有个别适用的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会计准则》 及其诠 译) ,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 《公司条例》 的披露规定所编制.本财务报表亦符合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 的适用披露规定.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若干於本集团的当前会计期间首次生效或可提前采纳的新订及经修 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於当前及过往会计期间初次应用该等与本集团有关的准则改进所引 致的会计政策变动,已反映於本财务报表内,有关资料载於附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