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6-09-25 |
风险提示: 本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有关项目的具体事宜尚待进一步推进和落实,相关内 容尚待双方协商确定,实施进度和内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情况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甲方 )于2019 年5月20 日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兴通讯 或 乙方 )签署了《合作框架 协议》,双方为全面推动车联网通信行业发展进程,充分发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车联 网行业的领先优势和中兴通讯在 5G、 C-V2X 和云服务等车联网通信技术领域的专业化优 势,在优势互补、相互支持,利益共享、实现共赢,创新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下,达 成合作协议. 本次签署 《合作框架协议》 不构成关联交易, 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自学 注册资本:419267.1843 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 成立日期:1997 年11 月11 日 经营范围:生产程控交换系统、多媒体通讯系统、通讯传输系统;
研制、生产移动通 信系统设备、 卫星通讯、 微波通讯设备、寻呼机,计算机软硬件、闭路电视、微波通信、 信号自动控制、计算机信息处理、过程监控系统、防灾报警系统等项目的技术设计、开发、咨询、服务,铁路、地下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路、厂矿、港口码头、机场的有 线无线通信等项目的技术设计、开发、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
电子设备、微电 子器件的购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承包境外通讯及相关工程和境内国际招 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 人员;
电子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和购销(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经 营进出口业务(按贸发局核发的资格证执行);
电信工程专业承包(待取得资质证书后 方可经营);
自有房屋租赁.新能源发电及应用系统的技术设计、开发、咨询、服务. 情况介绍:中兴通讯是全球领先的综合通信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为全球
160 多个 国家和地区的电信运营商提供创新技术与产品解决方案.公司成立于
1985 年,在香港 和深圳两地上市,是中国最大的通信设备上市公司.
三、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1.1 双方共同在基于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通信技术、平台建设、数据采集分析、服 务运营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载 5G 通信应用、V2X 应用、云服 务平台建设、大数据中心建设、汽车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车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大数据 运营服务等. 1.2 双方将加强智能网联汽车通信及大数据领域的技术创新方面的合作, 联合开展 市场调研,共同研究开发基于智能网联汽车领域通信及大数据运营的服务产品,互相为 双方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增值服务.深入挖掘数据价值,创新商业模式,共同推动新 能源汽车监控平台生态价值链建设,拓展延伸服务,构建具有优质客户体验价值和社会 意义的高标准智能网联汽车服务体系. 1.3 双方在各自所从事的业务领域中寻找和创造合作的机会和可能, 相互给予理解 和支持,并在所从事的具有相互竞争性的领域协调各自的战略,探讨通过联盟和协作等 形式争取共赢. 1.4 双方承诺,在各项业务领域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对方开展业务合作. 1.5 作为合作伙伴,在中兴通讯相关实验局演示、峰会、展会等品牌活动中,选择 性提供相关应用方案和品牌活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