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2016-10-01

及(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资料. 墨玉光伏工程 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於联交所交易时段结束后) ,中核能源 (本公司之间接非全 资附属公司) 与新华圣树订立第一份墨玉二期建设合同及第二份墨玉二期建设合同,内 容有关委聘中核能源担任其承包商,为墨玉二期光伏工程提供采购、建筑、安装及相关 服务. 第一份墨玉二期建设合同及第二份墨玉二期建设合同之主要条款乃由中核能源与新华圣 树经公平磋商达致.第一份墨玉二期建设合同及第二份墨玉二期建设合同之代价分别约 为人民币34,970,000元及人民币56,120,000元,且第一份墨玉二期建设合同之其他主要 条款与第二份墨玉二期建设合同之主要条款基本相同. C

2 C 墨玉二期建设合同之主要条款详情载列如下: 墨玉二期建设合同之主要条款 日期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订约方 (1) 中核能源;

及(2) 新华圣树 於本公告日期,中核能源为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本公司由中核投资拥有约 35.3%.中核持有中核投资之100%权益,并由中国核建集团拥有100%.中核投资之最 终实益拥有人为中国核建集团.中国核建集团持有新华水力发电之55%股权,新华水力 发电持有新华水电98.11%权益,而新华水电则全资拥有新华圣树.因此,新华圣树按照 上市规则之涵义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C

3 C 以下为本集团及新华圣树之简化公司图,列示中核能源与新华圣树之关系: 80% 100% 100%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中核投资有限公司 中核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核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China Nuclear Energy Technology Corporation Limited (股份代号:611)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新强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新强新华圣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中核(南京)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国鑫能源有限公司 100% 100% 35.3% 80.9% 20% 100% 55% 98.1% 100% 华大发展有限公司 期限 墨玉二期建设合同将自独立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墨玉二期建设合同及其项下拟进 行之交易以及墨玉建议上限后生效,直至订约双方完成於墨玉二期建设合同项下之责任 C

4 C (中核能源提供建筑服务之责任将於光伏电站与国家电网并网当日起计三个月内终止除 外) .此外,质保期为自移交证书所载墨玉二期光伏工程完工日期起计一年. 於本公告日期,中核能源承接墨玉二期光伏工程之标书已授予投标人新华圣树,且新华 圣树已收到相关标书. 交易性质 根穸诮ㄉ韬贤,中核能源将主要负责(i)有关光伏组件支架之安装工程;

(ii)建筑 工程 (如电缆、杆塔、电力设备、地下设施、道路、围栏、土石方、绿化、照明、视频监 控、防火、防洪、安保、操作控制系统、通讯、楼宇施工及装修) ;

(iii)提供服务 (如设备 测试及配合第三方系统调试) ;

及(iv)与环境及水源保护有关之设备安装及操作.中核能 源将不负责接入系统安装部分之建筑工程. 代价 墨玉二期建设合同之总合同价值为人民币91,091,000元 (相当於约港币111,131,000元) , 将由新华圣树按以下方式支付予中核能源: (i) 总合同价值之10% (作为预付款) 将於中核能源向新华圣树提供相关预付款保证及新 华圣树接纳上述保证后28日内支付;

(ii) 总合同价值之85% (作为进度款) 将参考完成进度於每月的第25日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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