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6-10-03 |
五、对公司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对公司
2017 年度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 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各种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7 年12 月31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83,600 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的18.66%.
3、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 情况.
4、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 《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遵守职业道 德,按时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真实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考虑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经验,熟悉公司经营情况,能够满 足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 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等 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 较高的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 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议案.
八、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公司日 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自有 资金投资于安全性、 流动性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可生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仅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签字人: 孙新卫: 吴梅生: 辛小标: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