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6-11-15

一、强化节能减碳法令架构及推动组织:期望 政府能订定减碳四法之上位法律,同时亦 应加速进行气候变迁因应专法之立法,并 设立或指定部会担任专责单位,统合与建 立适当的节能减碳目标.

二、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政府应提出更积极有 效之作为,订定重点部门能源效率相关标 准、强化能源效率提升之诱因机制,藉以 具体改善我国能源效率.

三、加强发展再生能源:政府应扩大投入再生 能源基础建设, 并加速建置相关基础建设, 同时应参酌国际趋势,结合碳权规划,优 化绿色电力推动机制.

四、强化气候变迁下之水资源管理:为因应气 候变迁水资源风险,政府应寻求新水源之 开发、 维护现有水库有效容量之最大功能、 积极发展并奖励水资源再利用技术,并建 置本土的水风险资料库.

五、强化气候变迁与环境教育的执行力:环境 教育是解决气候变迁的根本之道,期望政 府建置气候变迁与环境教育整合平台,将 气候变迁调适教育推展至学校以外之各种 对象,并协助企业获得气候调适能力,辨 识风险与机会.

4 能源与气候政策白皮书 - 建言简表 (1) 订定能源减碳四法之上位法律,同时亦应加速进行气候变迁因应专法 之立法 (2) 设立或指定专责单位,藉以整合各部会之政策落实节能减碳目标 主管机关:行政院 (1) 加速增 ( 修)订重点部门能源效率标准 (2) 强化提升能源效率之诱因机制 主管机关:行政院、经济部、内政部、交通部 (1) 加速再生能源基础建设 (2) 优化绿色电力推动机制 主管机关:行政院、经济部、环保署

一、强化节能减碳法令架构及推动组织

二、提升能源使用效率

三、加强发展再生能源 (1) 因应气候变迁风险,寻求新水源之开发 (2) 建置本土的水风险资料库 主管机关:经济部水利署 (1) 建置气候变迁与环境教育整合平台 (2) 将气候变迁调适教育推展至学校以外之各种对象 (3) 协助企业获得气候调适能力,辨识风险与机会 主管机关:教育部、环保署

四、强化气候变迁下之水资源管理

五、强化气候变迁与环境教育的执行力

5 议题一:强化节能减碳法令架构 及推动组织 背景: 目前我国减碳法律架构以减碳四法为主,包括: 能源管理法、再生能源发展条例、温室气体减 量及管理法与能源税条例 ( 草案 ),其中前三项 已立法施行,后一项尚在立法院审议中. 1. 能源管理法目的主要为提高大型及小型企业 之能源效率,及提高设备能源使用效率,藉 以降低能源消费端之温室气体排放;

2. 再生能源发展条例系奖励设置再生能源发电 设施,以降低能源供应端之温室气体排放;

3. 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系以总量管制及排放 交易以减少大型制造业及其他排放源之温室 气体排放;

4. 能源税条例 ( 草案 ) 乃透过对能源消费徵税, 采以价制量之方式降低能源使用量,进而降 低能源消费端之温室气体排放. 建言

一、订定能源减碳四法之上位法律,同时 亦应加速进行气候变迁因应专法之立法 能源管理法及再生能源发展条例系为降低供应 端或消费端的 CO2 而制定,其主管机关为经济 部;

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系为降低大排放源 及其他排放源的 CO2 排放而制定,其主管机关 为环保署;

能源税条例 ( 草案 ) 之制定系为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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