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6-11-18

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本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关联方未发生过相同类型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运营效率,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于

2016 年2月24 日与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 )签 署了 《 金融服务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综合授信、票据贴现、 结算等金融服务. 协议有效期为

3 年.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 《 金融服务协 议》,同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资产运营状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定, 财务公司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的 金融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 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 交易已取得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 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大同市矿区恒安新区 法定代表人: 王伟 注册资本:30 亿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

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对 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 清算方案设 计;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从事同业拆借;

有价证券投资业务;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 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 财务公司总资产 2,157,595.23 万元, 净资产 634,773.13 万元,营业收入 106,243.16 万元,净利润 44,093.51 万元. 截至

2019 年3月31 日, 财务公司总资产 2,060,938.65 万元, 净资产 643,848.22 万元,营业收入 22,631.00 万元,净利润 9,075.09 万元.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属同煤集团控股子公司. 公司与同煤集团及财务公 司的关联关系如下: 公司为同煤集团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有财务公司 20%的股权,同煤集团 持有财务公司 80%的股权. 财务公司原股东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以 下简称 漳泽电力 )于2018 年12 月13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关于 转让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漳泽电力将持 有的财务公司 20%股权转让给同煤集团. 相关合同已签署,相关工商变更登 记已完成.

三、新修订 《 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1、原协议签署双方基本情况修改为: 甲方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 中国银保监会 )批准依法成立的专业从事集团金融服务的非 银行金融机构,依据有关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法律、法规规定,为甲方控股 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同煤集团 )及其下属公司提供 金融财务服务. 原协议全文出现的 中国银监会 做相同修改. 乙方同意选择甲方作为为其 ( 含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各种金融财 务服务的金融机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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