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6-11-19 |
2018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65 号核准,国家电力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可续期 公司债券. 可分期发行,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可续期公 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基础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可超额配 售不超过
15 亿元. 根据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一 期) 发行公告》 ,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15 亿元. 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全部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 发行.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已于
2018 年6月6日结束, 实际发行金额
25 亿元, 最终确定本期债券首个周期票面利率为 5.50%,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 3.66%、 初始利差为 1.84%.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