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6-11-20 |
一、大公及其评级分析师、评审人员与发债主体之间,除因本次评级事项构成的委托关 系外,不存在其他影响评级客观、独立、公正的关联关系.
二、大公及评级分析师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本报告遵循 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三、本报告的评级结论是大公依据合理的技术规范和评级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评级意 见未因发债主体和其他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发生改变.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评 级方法在大公官网(www.dagongcredit.com)公开披露.
四、本报告引用的受评对象资料主要由发债主体提供,大公对该部分资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五、本报告的分析及结论只能用于相关决策参考,不构成任何买入、持有或卖出等投资 建议.
六、本报告债项信用等级在本报告出具之日至本期票据到期兑付日有效,主体信用等级 自本报告出具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内,大公拥有跟踪评级、变更等级和公告等级变 化的权利.
七、本报告版权属于大公所有,未经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复制、转载、出售和发 布;
如引用、刊发,须注明出处,且不得歪曲和篡改. 主体与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
3 发债主体 公司前身是成立于
2005 年12 月由河南中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中瑞集团 ) 、李学锋、李蓉、韩冀峰及刘轶共同出资组建的河 南中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瑞投资 )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其中中瑞集团持股 80.00%.2008 年8月,李学峰、李蓉和韩冀峰 将所持的中瑞投资 10.00%、 2.00%和7.20%股权分别转让给万永兴和刘 轶;
2010 年11 月,中瑞集团将所持有的中瑞投资 56.00%和24.00%的 股权分别转让给万永兴和刘轶,转让后,万永兴和刘轶分别持有中瑞 投资 70.00%和30.00%的股权;
2010 年12 月,和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和昌地产 )以货币方式增资 2.50 亿元,中瑞投资注册 资本增至 3.00 亿元,和昌地产持股 83.33%;
2011 年1月,和昌地产 将持有的中瑞投资 58.33%股权转让给万永兴, 持有的中瑞投资 25.00% 股权转让给刘轶,截至
2011 年1月末,万永兴持有中瑞投资 70.00% 股权,刘轶持有中瑞投资 30.00%股权.2015 年12 月,公司变更为现 名,同期郑州瑞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郑州瑞昌 ) 以货币方式增资 50.00 亿元,其中 17.00 亿元增加注册资本,33.00 亿元增加资本公积,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20.00 亿元,郑州瑞昌持有公 司85.00%股权,万永兴直接持有公司 10.50%股权,刘轶直接持有公司 4.50%股权,同时万永兴和刘轶分别持有郑州瑞昌 70.00%和30.00%股权,故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万永兴.截至
2017 年3月末,公司注册资本 为20.00 亿元,控股股东为郑州瑞昌,实际控制人为万永兴.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供应链金融以及房地产 开发三大领域,目前已形成以供应链管理为核心,以供应链金融和房 地产开发为支撑的业务发展格局.公司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板块主要 商品种类包括煤炭、有色金属类、油品及粮棉类等大宗商品,公司通 过整合和挖掘大宗商品流通领域的各个环节,提升采购、掺配、运输 和销售等各链条的效率和价值,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供应链服务,同 时开发 易煤网 等互联网平台,公司将互联网与大宗商品相结合, 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交易、信息、金融等服务.公司地产业务主 要为定位于二线省会城市的住宅开发,产品类型丰富. 截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