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6-12-10 |
2016 年11 月15 日,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兵装集团"或"发 行人" )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 )下发 的《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改制重组启动会专题会议纪要》 .
根据该会议纪要,发行 人子公司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以下简称 "北方工业公司" ) 的改制工作正式启动. 针对此事项,发行人于
11 月18 日发布《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关于子公司中国 北方工业公司改制的公告》 . 根据兵装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兵器工业" )和中国国 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公司" )签署的三方协议,北方工业公司 完成改制后,三方持股比例分别为 37.5%、56.7%和5.8%.兵器工业和国新公司 增资款项均于
2016 年12 月13 日入账.针对此事项,发行人于
12 月15 日发布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关于子公司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改制最新进展的公告》 . 鉴于上述事项,经与集团
2016 年审计机构确认,自2016 年12 月起北方工 业公司将不再纳入兵装集团
2016 年审计报告合并范围,北方工业公司纳入合并 期间为
2016 年1-11 月.北方工业公司
2015 年和
2016 年1-9 月财务数据详见发 行人于
2016 年11 月18 日发布的《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关于子公司中国北方 工业公司改制的公告》 . 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债券的还本付息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 将根据北方工业公司改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