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6-12-15 |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8 作、联营或采取租赁经营、承包 经营、委托管理等方式直接或间 接从事与南洋科技构成竞争的 竞争业务. (3) 本人/本公司承诺, 若本人/本公司及近亲属/关联方 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 商业机会与南洋科技从事的业 务存在实质性竞争或可能存在 实质性竞争的, 则本人/本公司及 近亲属/关联方将立即通知南洋 科技,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将 该商业机会让渡给南洋科技. (4)若因本人/本公司及近亲属 /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南 洋科技权益受到损害的,本人/ 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 实际控 制人航 天科技 集团 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 航天科技集团承诺,将逐步减少 和避免侵占上市公司的商业机 会和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性,具 体承诺如下:
1、除上述需要逐 步减少和避免的业务情况外,本 次重组完成后,航天科技集团及 航天科技集团控制的其他单位 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上市公司 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的产品,不 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 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航天科技集团及航天科技集团 控制的其他单位如发现任何与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 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机会,将促 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 条款及条件首先提供给上市公 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2、对于无 人机前沿技术项目,航天科技集 团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60 个 月内不将无人机前沿技术项目 相关资产注入南洋科技.若在本 次重组完成后
60 个月后,无人 机前沿技术项目完成研发、具备 条件可以投入生产且产生经济 效益时,航天科技集团承诺:航 天气动院将在条件具备后
36 个2017 年09 月15 日 承诺
1、
6、 7:长期;
承诺
2、 5:
2017 年12 月29 日至
2022 年12 月28 日;
承诺
3、 4:2017 年12 月29 日至2020 年12 月28 日 严格履行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9 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将相关资产、业务和技术等注入 南洋科技,以避免与南洋科技可 能产生的同业竞争.
3、对于光 学膜类产品,航天科技集团承 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36 个月 内,将通过上市公司规定的决策 程序划分南洋科技和乐凯集团 的光学膜业务产品解决双方存 在的同业竞争,南洋科技将主要 从事反射膜、增亮膜的生产销 售,乐凯集团主要从事光学膜基 膜和扩散膜的生产销售.
4、对 于锂离子电池隔膜业务,航天科 技集团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36 个月内,南洋科技将按照届 时有效的国有资产转让程序,处 置南洋科技相关生产线,解决锂 离子电池隔膜业务可能形成的 同业竞争.
5、除在本次重组完 成后
36 个月内,南洋科技将按 照国有资产转让程序,处置南洋 科技锂电子电池隔膜相关生产 线外,航天科技集团在本次重组 完成后
60 个月内不将无人机前 沿技术项目相关资产注入南洋 科技,亦不将其他资产注入上市 公司,同时航天科技集团保证其 控制的其他有提案和表决资格 的企业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60 个 月内不向南洋科技股东大会提 出置出本次重组完成后南洋科 技原有资产、业务的议案且不对 任何股东向南洋科技股东大会 提出的置出本次重组完成后南 洋科技原有资产、业务的议案投 赞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