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6-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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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形的客票,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您无法旅行,您应尽早通 知我们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据,我们在扣除合理的费用 后,对于不得退款的部分,我们将为您出具有关凭证,用于 您以后搭乘我们的航班或换取我们的相关服务. 3.1.5 客票始终是出票承运人的财产. 3.1.6 除电子客票外,您应当出示包括所乘航班的乘机 联、所有其它未使用的乘机联和旅客联的有效客票,否则无 权乘机.如果出示的客票是残损的或者不是由我们或我们的 授权销售服务代理人变更的, 您亦无权乘机. 对于电子客票, 您应有一个以您的姓名签发的有效电子客票,同时您应出示 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否则无权乘机. 3.2 客票的有效期 3.2.1 除客票上、本条件或者适用的运价(运价可以限 定客票的有效期,此种限定将在客票上载明)另有规定外, 客票的有效期为: 3.2.1(a)客票自填开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开始旅行,自 首次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或3.2.1(b)客票全部未使用的,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 年内有效. 3.2.2 客票有效期的计算,从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 的次日零时(含)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二十四时(不含)为11 /
46 止. 3.3 客票有效期的延长 3.3.1 由于我们的下列原因之一,造成您未能在客票有 效期内旅行,您的客票有效期可延长到我们能够按照该客票 已付票价的舱位等级提供座位的第一航班为止: 3.3.1.1 取消您已经定妥座位的航班;
3.3.1.2 取消的航班约定的经停地点中含有您的出发地 点、目的地点或中途分程地点;
3.3.1.3 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按照班期时刻进行飞行;
3.3.1.4 造成您已定妥座位的航班衔接错失;
3.3.1.5 更换了您的舱位等级;
3.3.1.6 未能提供您事先已定妥的座位. 3.3.2 如果您持普通票价客票,未能在有效期内旅行, 是由于我们在您定座时未能按您客票的舱位等级提供航班 座位,您客票的有效期可以延长至我们能够按照客票已付票 价的舱位等级提供座位的第一个航班为止,但延长期不得超 过七日. 3.3.3 如果您在旅途中因患病而不能在客票有效期内继 续旅行时,我们可延长您的客票有效期直到您适宜旅行之日, 或者延长至该日之后在您中断旅行的地点,我们能够按照您 客票已付票价的舱位等级提供座位的第一个航班为止.患病 应当提供我们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当客票未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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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用航段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中途分程地点时,该客票有效期 的延长不能超过该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出具之日起三个月. 我们也可同样延长陪同您的近亲属人员的客票有效期. 3.3.4 如果旅客在旅途中死亡, 该旅客陪同人员的客票, 可以通过延长客票有效期的方式予以更改.如果在旅途中旅 客的近亲属死亡,该旅客及其近亲属陪同人员的客票有效期 也可予以更改.但是,此种更改,应当在收到死亡证明后办 理,且客票有效期的延长期不得超过死亡证明上列明的死亡 之日起四十五日. 3.4 客票的顺序和使用 3.4.1 您购买的客票,仅适用于客票上所列明的自出发 地点、 约定的经停地点至目的地点的运输. 您所支付的票价, 是以我们的运价规则和客票上所列明的运输为依据的.票价 是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