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6-12-23 |
201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16 年8月18 日下午 2:
00 点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 现场召开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温俊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上 披露的《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6-025).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 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告编号:2016-029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 格式指引》、《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的规定,未发现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反映出公司
2016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 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情况.
4、此议案无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签订,构成 关联交易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山西中绿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中绿集团" ) 拟承租北京奥北兴华科贸有限公司的一处房产, 租赁期为
20 年.为维持公司北京分公司住址的稳定性,本公司拟与 中绿集团签署《租赁协议》,中绿集团将上述房产转租给公司.本次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且能充分保证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稳定性.
2、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情况.
4、此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
201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超出 公告编号:2016-029 预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一六年第一次会议及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 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山西中绿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 制人之一白名臣先生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并为此承担连 带保证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
一、董事长兼总经理白慧宾先生为公 司向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并为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预计交易金 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