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7-01-15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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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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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广州市人民政府 穗府函[2001]33 号 、广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穗改股字[2001]3 号 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4401011105136. 第三条 公司于
2004 年7月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 字[2004]119号文)核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00 万股, 于2004 年8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英文名称:Da An Gene Co.,Ltd.of Sun Yat-Sen University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高新区科学城香山路
19 号,邮政编码 51066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9741.2519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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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市场机制运行,用户 至上,信誉第一,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生物技术推广服务;
生 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
生物技术转让服务;
医疗设备维修;
货物进出口(专营 专控商品除外) ;
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