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2017-01-16

10 79,799 87,6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837,746 220,328 预付收购附属公司款项 436,662 C 递延所得税资产 714,388 832,197 55,333,193 54,635,585 流动资产 存货 10,227,573 8,773,28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10 20,676,835 21,594,044 应收客户的合同工程款项 554,636 599,010 预付租赁款项 123,361 131,052 衍生金融工具 7,070 21,169 其他流动资产 80,742 107,875 受限制银行结余 1,859,982 1,379,963 银行结余及现金 8,420,188 7,270,055 41,950,387 39,876,448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1 29,564,775 28,453,138 应付股利 79,546 8,117 应付客户的合同工程款项 356,892 343,066 衍生金融工具 24,566 C 所得税负债 42,563 426,190 短期融资券 2,960,000 2,900,000 借款 16,688,580 16,257,821 提前退休及补充福利责任 21,395 50,897 拨备 16,727 25,060 49,755,044 48,464,289 净流动负债 (7,804,657) (8,587,841)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47,528,536 46,047,744 -

5 - 2014年 6月30日2013年12月31日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非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1 4,891 4,034 公司债券 2,494,093 2,492,782 中期票 5,756,343 5,755,339 借款 8,576,267 7,931,426 拨备 77,038 56,460 递延收入 367,106 764,333 提前退休及补充福利责任 293,942 266,371 递延所得税负债 523,815 608,842 18,093,495 17,879,587 净资产 29,435,041 28,168,157 股本及储备 股本

12 3,571,464 3,571,464 储备 8,803,188 7,833,772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12,374,652 11,405,236 非控制权益 17,060,389 16,762,921 权益总额 29,435,041 28,168,157 -

6 -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资料附注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1. 一般资料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於2007年7月31日根泄 《公司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 ) 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 「中材集团」 ) 是本公司的直接控股 公司.公司董事认为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最终控制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本 公司自2007年12月20日起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联交所」 ) 主板上市. 本公司注册办公地址及主要业务地点为中国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内北顺城街11号.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资料以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人民币列值.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统称 「本集团」 ) 主要从事水泥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水泥及新材料的 生产及销售业务. 2. 主要会计政策 除若干金融工具按适用情况以公允值计量外,本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资料是按历史成本 为编制基础. 除下文所述者外,编制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简明综合财务资料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及计算方法与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集团全年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一致.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详细披露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期间,本集团已首次应用下列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与本集团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相 关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投资实体 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 (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 (修订本)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之抵销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 (修订本) 衍生工具更替及对冲会计法之延续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21号 徵费 -

7 -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 (修订本)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之抵销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 (修订本) 澄清与抵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规定有关之现有应用问题, 尤其是澄清 「现时拥有於法律上可强制执行之抵销权」 及 「同时变现及结算」 之涵义.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 (修订本) 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方始生效,可 提早应用且须追溯应用. 董事并不预期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 (修订本) 将导致未来有关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 销需要作出更多披露. 3. 营业额 营业额为提供水泥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生产及销售水泥及新材料的收入,已扣除折扣, 返回及销售相关税金.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14年2013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经重列) 营业额包括: -水泥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 11,249,110 8,596,472 -水泥 10,777,023 10,296,146 -新材料 3,382,387 2,924,292 25,408,520 21,816,910 4. 分部资料 就所供应的商品及提供的服务而言,本公司执行董事并作为主要营运决策者提交用於资源 分配及评估分部表现报告的资料注重业务的性质.在确定本集团呈报分部时,并未合并营 运决策者识别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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