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7-01-20 |
2018 年,公司连续六年荣登 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 榜单,位列第
24 位;
荣列福布斯亚太区最佳上市公司
50 强榜单;
荣获《财富》中国
500 强,位列第
217 位. 2. 技术研发 欧菲光始终坚持以研发为导向, 每年将超过营业收入百分之五的资金投入研 发,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在移动互联产业中具有核心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的优秀 企业. 公司在微摄像头、 触控显示、 生物识别三大业务领域设立中央研究所:
1、 在微摄像头领域设立中央光电先进技术研究所,负责光学技术开发、光学设计和 评测、软件开发和设备自动化等;
2、在触控显示领域设立中央光电薄膜技术研 究所,研发柔性触控材料、柔性 sensor、触控反馈等;
3、在生物识别领域设立 中央压电材料实验室,进行压电材料评估选型、模组设计,软硬件设计和模组测 试及转化等.中央研究所的设立能帮助公司加强各类业务领域的前沿技术储备, 为公司未来长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公司拥有两千多人的研发团队,拥有一支专业的博士和硕士人才队伍.截止 至2018 年12 月31 日,欧菲光在全球已申请专利
4469 件(国内
3865 件,海外
604 件) ,已获得授权专利
2651 件(国内
2254 件、海外
397 件) .其中,已授权 发明专利
877 件(国内发明
498 件,海外发明
379 件) ,已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
1723 件(国内新型
1705 件,海外新型
18 件) ,已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
51 件. 3. 公司治理 公司依据《公司法》 、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 建立了以 《公司章程》 为核心的公司治理规章体系. 公司已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有完善的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和管理层运行机制,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权责 分明、各司其职,形成了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同运作的治理结构,不仅保障 了股东的权益,也促进了公司的持续发展. 图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二、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1. 合规运作,维护股东权益 欧菲光严格执行 《公司法》 、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 《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管理层会议等机制就重大事 项进行决策、 监督和执行. 董事会中的
3 名独立董事, 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和管理, 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重大事项提供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切实保护 了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下设立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以及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2018 年,欧菲光共 召开
7 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对外投资、股权激励、回购 公众股份, 募集资金的使用, 发行中期票据,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修改公司章程、 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每项议案均单独统计 了中小股东投票数,切实做到了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欧菲光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 券报》 、 《证券时报》 、 《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相关公告, 并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公平性和完整性.公司也十分重视投资者关 系管理, 通过邮箱、 公开电话、 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等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坚持耐心、客观、全面与中小投资者沟通,确保中小股东公平、公正获取公司信 息的权益. 公司利润分配的制定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 合理平衡和处理好公司经营利润 用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 并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 (特别是公众投资者)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 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2. 稳健经营,保护债权人利益 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 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 也充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经营过程中兼顾风险和收益,公司建立了涵盖财务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 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管理、票据管理、往来账务管理等在内的系统性内部控 制体系,能够有效保障公司资产、资金安全.在经营决策过程中,公司充分考虑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根据债权人的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