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7-01-24 |
指导国有企业管理和改革工作.
(二)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 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 与交流,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 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三)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盐业行政管理、电力供需
4 协调和电力需要的管理工作;
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指导和推进 工业物流企业发展.
(四)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光电子、生物开发、燃料 乙醇、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
调整优化黑色冶金、 有色冶金、化工、 建材等传统产业加快发展;
推动新材料、生产性 服务等一批新兴产业的发展;
指导和推进企业信息技术创新机制的 建立;
负责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
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 品质量管理;
加强对工业原材料开采规划与利用保护.
(五)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 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有关重 大问题.
(六)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节能促进工作;
参与拟订能源节约 规划,拟订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年度节能计划;
负责工业和信 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提出行业专项节能项目和资金 计划安排意见;
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组织 实施行业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 广应用;
承担行业节能产品能效标识管理工作;
负责行业节能监察 工作,组织开展行业节能宣传、培训.
(七)指导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和 宣传教育工作;
指导、督促、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劳动卫生、消防 安全工作;
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单位、对外投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 业务指导;
依法对外经贸行业及外商投资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八)负责县级信息产业行业管理,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推动 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负责 指导、组织和协调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全县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和
5 管理工作;
负责县级机关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推行电子政务工作;
承担有关信息安全监管;
负责协调有关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 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 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九)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 (站) ,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 保护,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 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指导协调全县各部门和乡镇、办事处的科技进步工作;
管理县级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科技人才资源合理配置;
参与制定科技人才队伍 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
负责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和管理;
负 责归口管理县级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 (十一)研究县内各类市场的总体规划、发展,拟订规范市场 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建立健全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