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7-02-14 |
2013 年2月1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21 号文《国家发展 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修正)》 中的有关政策规定,禁止引入 淘汰 类、关闭、禁止发展的项目,优先引入鼓励类企 业. (3)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优先引入不产生生产废水和废气的企业,其次引入 废水和废气污染产生较少的企业,对废水及废气产生量大的企业禁止引入. 表1-1 项目引入行业及工序要求清单 项目优先 引入的行 业类型 (1)轨道交通制造类型企业;
(2)与轨道交通配套的相关设备制造和服务业;
(3)符合以上两点,优先引入不产生废水和废气的 企业,其次引入废水和废气污染产生较少的企业. 本项目生产电机、电机配件、车 辆配套产品, 属于轨道交通配套 相关设备制造, 符合优先引入行 业类型 项目禁止 引入的行 业类型 (1)石板滩工业园区禁止引入的项目;
(2) 与轨道交通制造业及其配套产业会产生交叉影 响的项目;
(3)废水及废气产生量大的企业. 不属于 项目限制 引入的行 业类型 (1)进入的企业如涉及原辅料有危险化学品的,其 储存量不得构成重大危险源. 不属于 根据上表 1-1 所示,本项目属于兴工轨道产业园中优先引入的行业类型,符合厂房 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
4 另外,本项目厂房环评批复名称为《轨道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二期) 》 ,现场踏勘中, 实际位置为园区规划的《标准化厂房(一期) 》所在地,针对此情况,厂房的建设单位 成都市新都兴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了情况说明, 指出位于新都高新技术产业园旺隆 路的标准厂房,报建资料名称为标准化厂房(二期) ,为高新技术产园区布局示意图上 为标准化厂房(一期) . 根据《轨道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二期) 》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厂房(二期)占地 面积为 122.18 亩,高新技术产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标注的标准化厂房(一期)面积
125 亩基本吻合(控规图中标注的标准化厂房(二期)面积为
91 亩) .
4、与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新都区石板滩镇总体规划(2013~2020) 》镇区用地布局规划图及新都高新 技术产业园区控制性规划图,本项目所在地位于石板滩工业园区(一期)规划的工业用 地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综上所述,评价认为项目用地符合当地相关规划.
四、选址合理性分析
1、外环境关系 本项目位于新都区石板滩工业园区旺隆路的由成都市新都兴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的标准厂房 4#厂房内. (1)兴工标准厂房外环境介绍如下: 北侧:厂房北侧紧邻园区规划道路,规划道路以北 290m 为兴工标准厂房(待建) , 目前为空地;
西北侧 42m 为天空动力(待建,链斗式提升机、机械手生产) ;
西侧:厂房西侧 30m 为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待建,轨道交通电源系统的研 发、生产、销售) ,目前为空地;
南侧: 厂房南侧紧邻北环路, 北环路以北 53m 为在建企业成都汇祥铁路配件有限公 司(铁路机车车辆配件修理、制造) 、四川和基轨道车辆配件有限公司(待建、轨道机 车车辆配件、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紧固件) ;
西南侧 30m 为已建中车电机(牵引电机、 变压器生产) 东侧: 厂房东侧紧邻旺隆路, 旺隆路以东 43m 为成都金越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在建, 铁路客车高、中、低档座椅,软、硬卧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