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7-03-15 |
2016 年, 我们将迎来福建省广告协会成立
30 周年, 将召开福建省广告 协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在 6・18 海峡成果展览会举办广告产业馆, 带领广告界再行 海上丝绸之路 ,并迎来 福建广告传媒大厦 挂牌开 张, 广告人幸福小镇 破土动工, 福建省广告人健康服务中心 、 福 建广告人接待中心 、 福建广告人活动中心 、 福建广告人影视书画 创作中心 等许多项目投入运营,将大大增加了协会服务会员、服务业界 的平台和力量.
2016 年,是危机与商机、改革与创新、竞争与整合、瓶颈与路径、困 难与发展并存的一年. 互联网+ 的出现,PC 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告 的快速崛起,将赋予广告业无限的想象空间,将为广告转型升级提供新的 路径,在新营销、新传播、新模式的新常态下,谁把握了市场主动权,谁6就有了发言权.无疑,在这节点上,是考验广告界创新能力和变革力量的 关键时期.因此,作为广告行业组织―广告协会责任重大,任务繁重,使 命光荣.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有办法依靠强大内力,集合业界势力,坚 持抓发展、抓服务、抓自律、抓基础主旋律不动摇,用脑袋经营,靠智力 发展,努力整合行业力量,加大行业交流,推动行业转型,鼓励行业创新, 促进行业发展,带领广告界立足新起点,站在新高度,联合、破局、创新 和打造核心竞争力,以 广告+ 的融合模式,开拓新思路、新门路、新套 路、新财路,为富业强会而不懈努力,延续着打造百年协会的重要使命. 祝全省广告界在新的一年里家庭幸福,家人平安!家业兴旺! 福建省广告协会秘书处
2015 年12 月18 日 政策法规 关于做好
2015 年度省文化企业十强、
2016 年度省文化产业十大重点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各有 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文化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和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根据《福建省 文化企业十强 评选管理办法(试行)》(闽文改办【2014】
5 号)和《福建省文化产业十大重点项目评选认定办法(试行)》(闽文改 办【2014】4 号),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各省直有关 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
2015 年度省文化企业十强、
2016 年度省文化产业十 大重点项目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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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福建省文化企业十强推荐申报
(一)申报条件 1. 在福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一年以上,从事文化产业及其相关产业 经营生产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集团),重点申报类别为出 版发行、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工艺美术、文化先进制造、新型业态;
2. 主营业务符合国家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界定范畴,且主营 收入占企业
2015 年总收入 60%以上;
3. 企业主营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纳税总额位于同行业前列,且主 营收入、净利润无负增长;
4. 社会效益突出,内容生产导向和经营方向正确,近2年无违法违规 处罚记录,企业主要产品受到省级以上重要奖励和表彰(获奖证书奖章落 款日期为
2015 年1月之后的为有效奖励).
(二)申报材料 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式
3 份)及电子文档 (刻盘一份). 内容包括:1.福建省 文化企业十强 申报表;
2. 一照三号 营业执 照副本(未换领 一照三号 营业执照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 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