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7-03-25 |
一、概述 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吸收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 长城信息 ),进而承继及 承接了长城信息于2014年12月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原募投项目 基于居民健康卡的区域诊疗一卡通平台 受市场因素影响,项目开展进度缓慢. 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募投项目收益水平,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经2018年10 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8年10月29日公司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将 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15,400万元用于 智能单兵综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下 属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简称 中原电子 );
同意中原电子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根据相 关规定,公司、中原电子需要与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 海通证券 )、开户银行签订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83号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85号《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鉴于长城信息将注销法人资格, 其名下为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所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也将随 之销户,但原长城信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正式结项,有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 为规范原长城信 息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统筹管理及后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的归集, 保证募集资金安全 和合法使用,经2018年12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开立中国长城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根 据相关规定,公司需要与海通证券、开户银行签订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持续规范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2019年1月11日, 公司与海通证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支行签订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公司、中原电子与海通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签订 《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 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 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序号 开户主体 ( 实施主体) 开户银行 账号 2019年1月7日 存储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 中国长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沙大华支行
43050177433600000197 0 原长城信息募集资金 的统筹管理及募投项 目结余资金归集
2 中原电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
42050110083500000458 15,400 智能单兵综合信息系 统建设项目
三、 《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1、 ( 1) 中国长城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大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专户账号为 43050177433600000197,截至2019年1月7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该专户仅用于中国长城对原长城信息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统筹管理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归集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 ( 2)中原电子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账号为 42050110083500000458,截至2019年1月7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54,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中原电子智能 单兵综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为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安全管理和合法使用,各方同意:中国长城 ( 中原电子)以存单方式存放的资金, 到期后中国长城 ( 中原电子)将及时转入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海通 证券. 中国长城 ( 中原电子)存单不得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