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9-08-27 |
2017 年电代煤、 气代煤设备 供应商选定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HJCG2017-0801 采购人:鹤壁市淇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一七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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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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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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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审办法
16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正文部分.18
第四章 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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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服务项目基本要求.3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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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采购公告 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鹤壁市淇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现对鹤壁市淇 滨区
2017 年电代煤、气代煤设备供应商选定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招标,本次招标具体 产品及数量按照辖区住户实际需求为准,投标供应商应充分准备推广宣传方案,与 本次招投标相关的事宜如下. 项目名称: 鹤壁市淇滨区
2017 年电代煤、 气代煤供应商选定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HJCG2017-0801 批复编号:2017-50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服务时间要求:2017 年9月30 日前结束 采购预算(元):2125 万元 保证金(元):100000 元 采购人:鹤壁市淇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联系电话):牛女士 0392-335687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基工程代理有限公 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李女士
18639264153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淇滨区政府采购监督 科 联系人(联系电话):0392-3386210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1.采购内容:鹤壁市淇滨区
2017 年电代煤、气代煤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选定;
本次 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经过专家评委审查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大于
3 家少于
5 家则 选取
2 家,多于
5 家(含)则选取
3 家. 2.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服务项目基本需求. 3.本项目不分包.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并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三证合一的证书;
在淇滨区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和售后服务网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14、
2015、2016 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 家或区域代理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出具无违法行为 承诺书)
3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1.经营范围必须涵盖鹤壁市淇滨区选择《河南省电代煤、气代煤设备(产品)推广 目录(第一批) 》发布的产品. 7.2.供应商需提供所投鹤壁市淇滨区选择《河南省电代煤、气代煤设备(产品)推广 目录(第一批) 》部分产品,须由保险公司出具的承保证明(在有效承保期内)(提供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7.3.供应商所投鹤壁市淇滨区选择 《河南省电代煤、 气代煤设备 (产品) 推广目录 (第 一批) 》 部分产品及配套设备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 (提 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7.4.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时间:公告发布后至开标日期前;
查询内容:供 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
7.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本公告发布日至开标截止日) .根据《关于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6.有足够的垫付资金能力(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开标前的资金资信证明
100 万元及 以上数额) . 公告时间:自2017 年月日至
2017 年月日*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 请于
2017 年月日至
2017 年月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附件下载: 【附件一:招标文件】 . 采购文件售价:1000 元/份,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的购买: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 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同递交投标(响应)文 件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 年月日上午 9:00 时-9:30 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 年月日上 9:30 时 递交采购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向东
100 米路南智慧鹤壁西门 三楼);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4 1. 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 个工作日到达指定账户账,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无需到鹤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任何关于保证金的手续(换收据 等) ,只需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 银行转账凭据或银行回执复印件 作为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做入投标文件中即可.逾期递交保证金或非企业法人的基本 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
0079 8122
8224 0012 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号:4024
9700 2016 注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和标段! 3.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中心财务科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 届时请带好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退回保证金通知书(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银行基本 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未中标人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 ,转账凭证 加盖财务章(复印件) . *其他说明: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关于采购文件下载及其他说明:采购文件免费下载,下载地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fcg/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 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 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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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 项目名称 鹤壁市淇滨区
2017 年电代煤、气代煤设备供应商选定项目 2. 采购人(招标人) 采购人:鹤壁市淇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牛女士 联系
电话:0392-3356879 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大赉店镇政府后院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
电话:18639264153 4. 合格投标人的 资格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5. 采购范围 招标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6. 服务时间要求
2017 年9月30 日前结束 7. 服务结算办法 所供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凭有效 票据统一结算. 8. 供应商资质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并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书;
在淇滨区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和 售后服务网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14、
2015、2016 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 的)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 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 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区域代理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出 具无违法行为承诺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1.经营范围必须涵盖鹤壁市淇滨区选择《河南省电代煤、气代煤设 备(产品)推广目录(第一批) 》发布产品. 7.2.供应商需提供所投鹤壁市淇滨区选择《河南省电代煤、气代煤设 备(产品)推广目录(第一批) 》部分产品,须由保险公司出具的承 保证明(在有效承保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6 7.3.供应商所投鹤壁市淇滨区选择《河南省电代煤、气代煤设备(产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