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7-03-28 |
一、2015年7月,公司与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签订 《 战略合作协议》,并联合 成立美都能源 ・ 浙大材料学院―― ―新能源材料联合研发中心. 请补充披露: ( 1)公司与浙 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签订 《 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主要内容、合作模式、合作规模或金额,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研 发成果归属约定;
( 2)2015年7月至今, 公司与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在石墨烯 领域的研发进展情况,包括具体研发项目、各项目资金投入情况、人员配备情况、项目启动 时间和目前进展等. 公司回复: ( 一)2013年,公司开启转型之路,2015年,公司考虑增加国内布局以促进公司向能 源行业转型,石墨烯技术在国内尚处于初级研发状态,相关专利或将有市场前景,因公司 自身对于石墨烯相关技术研发能力不足, 所以与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立新能 源材料研发中心, 目标设定为共同就围绕石墨烯技术在电池和超级电容器中的应用开展 一系列相关研发工作. 协议主要内容为:研究中心围绕石墨烯技术在相关应用开展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 以校企合作为模式主要表现为公司投入设备采购金额, 研究中心以其在石墨烯技术领域 的科研、技术人才培养等进行投入. 双方合作金额为370万元. 合作双方的主要权力和义务:
1、 研究中心有权要求公司于每年12月份一次性支付下一年度的联合研发中心经费. ( 公司于2016年初向对方支付150万元启动经费,2016年底支付110万元,2017年底支付 110万元)
2、公司有权要求研究中心协助公司每年申请相关专利两项.
3、若一方违约在先,则另一方有权以相关研发成果或研发经费与第三方发生合作关 系,违约方不得干涉.
4、联合研发中心采用双主任制,双方可各派一名主任对于研发中心进行管理.
5、研发成果归属公司所有. 2015年7月,公司与浙江大学材料学院签署 《 战略合作协议》. 2015年12月22日,与浙 江大学正式签署技术开发 ( 合作)合同,此协议经双方签署后于2016年1月1日正式生效, 有效期3年,2019年1月1日,公司已与相关方续签协议,有效期延长3年. ( 二)根据研发中心提供的资料,其具体研发项目为2项,分别是石墨烯在锂离子电池 中的应用研究及石墨烯在超级电容器中的应用研究,资金投入分别是190万元及180万元, 人员配置情况为3位高级职称人员、1位博士后、4位博士研究生、6位硕士研究生人员.项目 自2016年年初开始,目前,公司仅持有一项专利,各研究课题组仍在研究中,目前尚无其他 进展.
二、2017年12月,公司有一项专利申请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专利权. 请公司 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补充披露已授予的发明专利权的具体用途及其适用性, 是否已经产业 化生产或者授权第三方进行生产, 如否请说明原因, 并说明相关专利是否具有产业化运 用、转化的价值. 公司回复: 本专利属于高性能功能材料领域,涉及一种石墨烯复合电极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它是 以石墨烯和碱式碳酸钴为主体成分的复合材料, 主要运用在提高锂离子电池的电化学性 能方面,运用此技术可以使超级电容器性能提升20%左右. 目前尚未产业化生产或授权第 三方进行生产,因尚未对此专利进行市场化调研,公司无法判断此专利是否具有产业化运 用及转化的价值,此项技术与 低价制氢 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