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7-03-28 |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刊登了 《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上述公告见 《 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证券日报》、 《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6日(星期一)下午15时00分;
(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5日―2017年11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5日15:00至2017年11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一楼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成辉先生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 公司法》、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为165,081,2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59.273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3、 出席现场股东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人数为3人, 代表股份数量为13,266,4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34%.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等列席会议. 北京国 枫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 《 关于转让宁夏汉南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5,081,235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其中现场投票165,081,235股,网络投票0股;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0股.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 同意13,266,466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 东大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