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7-04-01 |
603003 证券简称: 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 临2015-043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德利迅达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 称"德利迅达")于2015 年4月16 日签署了《上海龙宇燃油股 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德利迅达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战略合作 协议") ,双方同意在中国大陆地区(包括但不仅限于北京、上海、江苏、浙江、 福建等) 及香港、 巴西、 印度、 俄罗斯等国家或地区合作开展大型数据中心项目. 现将《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德利迅达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
10 号 法人代表:王心 注册资本:2943.12001 万元 主营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 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 ;
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和教育咨询、不 含中介服务) ;
软件技术开发;
通讯产品、电子产品、电力产品的技术开发、技 术转让、技术服务;
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通讯 设备;
计算机系统集成. 关联关系:德利迅达和龙宇燃油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范围及合作方式 1.1 双方同意在中国大陆地区(包括但不仅限于北京、上海、江苏、浙江、 福建等) 及香港、 巴西、 印度、 俄罗斯等国家或地区合作开展大型数据中心项目. 1.2 双方合作方式如下:
2 双方将共同对数据中心项目进行选址, 选址经双方确认后, 龙宇燃油将对 数据中心进行建设, 项目建成后德利迅达将向龙宇燃油租用该数据中心并进行 具体运营管理.双方将就合作开发数据中心项目签订具体的 IDC 业务合作协议. 1.3 经双方共同选址确定,龙宇燃油拟投资建设以下数据中心: 数据中心项目地址 数据中心规模 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 工业区天柱西路
8 号11000 个机柜 在本协议签署后, 上述数据中心经龙宇燃油尽职调查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或监管部门要求的情况, 双方将另行协商. 德利迅达将在龙宇燃油完成上述数据中心建设并达到商业运营的交付标准 后租用上述数据中心并进行运营管理. 双方将对以上数据中心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 确定项目总投资及未来德利迅 达租用上述数据中心的具体租金金额, 并签署相应的 IDC 业务合作协议. 1.4 德利迅达同意,如其在未来业务发展过程中发现适合建设数据中心的选 址,将优先考虑与龙宇燃油合作.
2、双方合作开发数据中心项目的合作分工
(一)龙宇燃油的工作主要包括: 1) 负责提供双方合作开发的数据中心项目的建设资金,根据具体项目确定 投资模式,最高投资额度可达项目建设投资所需资金的 100%;
2) 参与双方合作开发的数据中心的建设方案设计与项目建设实施;
3) 协助德利迅达拓展客户市场;
4) 根据具体项目需要,经双方协商承担的其它事项.
(二)德利迅达的工作主要包括: 1) 负责合作数据中心项目的销售与市场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