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7-04-01 |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公司
2019 年5月份未回购股份.截至
2019 年5月31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4,088,9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38%, 购买的最高价为 7.52 元/股、最低价为 6.65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00,005,575.44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 年12 月18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并于
2018 年12 月21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书》 .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 公司计划在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资 金额度内,以不超过 9.44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A 股) ,回购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中 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截至
2019 年5月底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9 年5月份,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
2019 年5月31 日,公司已累计回 购股份 14,088,9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38%,购买的最高价为 7.52 元/ 股、 最低价为 6.65 元/股, 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00,005,575.44 元 (不含交易费用) .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