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7-04-01 |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龙宇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龙宇控股 )关于部分公司股票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 如下: 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日将4000万股公司股份在广州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广州证券 )办理了质押式回购交易,并分别于2016年7月25日、 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2月8日、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19日向广州证券分别办理 了500万股、753万股、764万股、628万股和705万股的补充质押手续, 前述质押股份合 计7350万股;
其中1550万股已于2019年4月25日办理解除质押手续. ( 详见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 分别为:临2016-
037、临2016-
050、临2017-
075、临2017-
085、2018-
050、2018-
067、 2019-033). 2019年5月6日龙宇控股将上述在广州证券质押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0 万股办理解除质押并完成了上述股权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公告日,龙宇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17,142,1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12%;
在办理完本次解除质押手续后,龙宇控股持有公司股份的被质押数为83,700, 000股,占龙宇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1.45%. 龙宇控股与徐增增女士、 刘振光先生构成一致行动人 ( 以下简称 一致行动 人 ), 截止公告日, 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36,353,70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2.74%;
一致行动人共质押公司股份83,700,000股,占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61.38%.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19-056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控股股东深圳市泰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9年5月6日,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泰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泰永科技 ) 告知函,获悉泰永科技将其所质押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大 股东及一致行 动人 解除质押股份数 (万股) 质押开始 日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本次解除质押占 其所持公司股份 的比例 深圳市 泰 永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是545 2018年9月19日2019年5月6 日 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8.18%
二、 股东股票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泰永科技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6,666.4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54.67%.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泰永科技持有本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0 股.
三、备查文件
1、泰永科技出具的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 《 告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