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7-04-13 |
1 - 10-40559630 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CGN NEW ENERGY HOLDINGS CO.
, LTD. (前称 CGN Meiya Power Holdings Co., Ltd. 中国广核美亚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公司") 董事会於
2014 年3月21 日采纳的投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职权围与运作规则
1 成员 (a) 投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会")须由董事会从董事中委任.委员会必须由 不少於三名成员组成,且委员会的成员必须以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委 员会的组成必须遵守不时更新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 市规则")的要求(如适用). (b) 委员会的主席应是董事会委任的非执行董事. (c)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任命和解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可以连任.其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为使委员会人员组成 符合本规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竟嬖虻墓娑笆辈棺阄比耸. (d) 委员会的秘书由委员会委任.
2 出席会议 (a) 委员会会议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主席(或于其缺席时,由 主席指定一名委员会成员)须主持委员会之所有会议.倘委员会会议处理主席 继任事宜,则主席不得主持该会议.委员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书面 委托其他委员会成员代理行使其职权.委员会所作之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三分 之二人数通过. (b) 在任何时候,委员会的所有会议的举行应事先通知董事会主席. (c) 委员会成员可以透过电话会议或其他相似的通讯设备参加委员会会议,而透过 该设备令参与会议的所有人应能够见对方.根咎蹩钏龇绞讲渭踊嵋榈 人士将构成参加该会议的法定人数.
3 会议的次数 (a) 会议应每年召开不少於一次.如认为有需要,任何委员会成员可以要求召开会 议.在收到该要求后,委员会秘书必须在合理、切实和可行的围内及方便所 有成员的情况下尽快召开有关会议. (b) 除非委员会的所有成员一致同意,否则,会议只能在至少提前
7 天通知的情况 下召开. HKG-1-1030003-v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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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委员会的决议 委员会是董事会的谘询机构,主要负责对下述第
6 条所列的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供董事会参考. 经委员会的所有成员签署的书面决议,有如该决议是於委员会会议上通过,一样具 有同等效力.该决议可由多份相同格式的文件组成,而每份文件由一位或多位成员 签署.该决议可以透过传真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签署及传阅.本条文不得违反上市 规则任何有关董事会或委员会会议的举行之规定.
5 授权 (a) 委员会已获董事会授权调查在其职权围内的任何活动.委员会已获授权向所 有员工或执行董事索取任何所须的资料,而该等人士已获指示须对委员会所提 出的所有要求作出合作. (b) 委员会已获董事会授权,如委员会认为有需要,可由公司支付合理的费用向外 界寻求法律或其他独立专业意见及确保具备相关经验及专业知识的外界人士出 席会议. (c) 委员会应获供给充足资源以履行其职责.
6 职责 委员会的主要职权围如下: (a) 审议重大投资、融资战略及目标;
(b) 审议《董事会的授权权限手册》中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及运营项目;
(c) 审议风险管理体系制度及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