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7-04-13
此乃要件请即处理阁下如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股票经纪或其他注册证券交 易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售出或转让名下所有中国枫叶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 的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连同随 附之代表委任表格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之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商, 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 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 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Maple Leaf Educational Systems Limited 中国枫叶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317) 建议重选退任董事及建议更新购回股份及发行新股份之一般授权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中国枫叶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 谨订於2015年2月4日 (星期三) 上午9时30分假座香港湾仔轩尼诗 道33号港岛皇悦酒店一楼皇悦厅一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召开大会之通告载於本通函第17至20页.随函亦附奉股东周年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该代表委任表格亦刊载於香港交易 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mapleleaf.cn). 无论 阁下能否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务请按照随附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之指示将表格填妥 及签署,并尽快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证券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 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惟无论如何须於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 前交回.股东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 2014年12月31日*仅供识别 ― i ― 目录页次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1. 绪言.3 2. 建议重选退任董事

4 3. 建议更新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

4 4. 建议更新发行股份之一般授权

4 5. 股东周年大会及代表委任安排

5 6. 推荐建议.5 附录一 ― 拟於股东周年大会重选之退任董事详情

6 附录二 ― 购回股份授权之说明函件.14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17 ―

1 ― 释义於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 指 本公司谨订於2015年2月4日 (星期三) 上午9时30分假座香 港湾仔轩尼诗道33号港岛皇悦酒店一楼皇悦厅一举行的 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以考虑及 (如适合) 批准本通 函第17至20页大会通告载列之决议案 「组织章程细则」 指 本公司现行生效的组织章程细则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China Maple Leaf Educational Systems Limited (中国枫叶教 育集团有限公司 * ) ,一间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 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其不时的附属公司及综合联属实体,或如文义所 指为本公司成为其现有附属公司的控股公司前期间,则指 有关附属公司,犹如其於相关时间已成为本公司的附属公 司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发行授权」 指 建议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或处置不超过本 通函第17至20页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第5项所载建议普通决 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面值20%的额外股份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指2014年12月22日,即本通函付印前为确定当中所载若干资 料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上市日期」 指2014年11月28日,为股份首次获准於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 卖的日子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 仅供识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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