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7-04-14 |
阁下如已出售或转让名下全部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及随附的代表委 任表格交予买家或承让人,或经手出售或转让的银行、持牌证券交易商或注册证券机构或 其他代理人,以便转交买家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 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 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OUNTRY GARDEN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007) 建议发行股份及回购股份之一般授权、重选董事、建议采纳新订组织章程细则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本公司谨订於2018年5月17日 (星期四) 上午10时正假座香港金钟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香港港 丽酒店大堂低座金威厅和弥敦厅举行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载於本通函第69页至73页.适用於股东周年大会的代表委任表格亦随本通函附上. 无论 阁下是否有意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务请尽早将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按其印列之指示 填妥交回,惟无论如何最迟须於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不少於48小时前 送达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按意愿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 於会上投票,在该情况下,早前呈交之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撤销. ― i ― 页数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1. 绪言.4 2. 发行股份的一般授权
4 3. 回购股份的一般授权
4 4. 重选退任董事
4 5. 建议采纳新订组织章程细则.5 6. 股东周年大会
7 7. 应采取的行动
8 8. 以投票方式表决
8 9. 责任声明.8 10. 推荐建议.8 附录一 ― 说明函件.9 附录二 ― 退任重选的董事详情
12 附录三 ― 新订组织章程细则
16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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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2007年购股权计划」 指 本公司於2007年3月20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并已於2017 年3月19日届满 「2017年购股权计划」 指 本公司於2017年5月18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 「股东周年大会」 指 本公司将於2018年5月17日 (星期四) 上午10时正假座香港 金钟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香港港丽酒店大堂低座金威厅 和弥敦厅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指 载列於本通函第69页至第73页的召开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组织章程细则」 指於2007年3月20日采纳并经不时修订的本公司组织章程细 则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主席」 指 董事会主席 「公司法」 指 开曼群岛法例第22章公司法 (经合并及修订之1961年第三 号法案) 「公司条例」 指 公司条例 (香港法例第622章) 「本公司」 指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 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股份代号:2007)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不时的附属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发行授权」 指 授予董事的一般及无条件授权,以行使本公司发行、配发 及买卖不超过於有关决议案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总数20%之股份的权力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指2018年3月28日 (星期三) ,於刊印本通函前确定若干资料 以载入本通函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