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7-04-19 |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项目 的环境特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锦州市太和区中信路
30 号(地理坐标:N41°04′06.09″, E121°01′03.75″)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内,拟建设凝胶、消毒剂生产线和其它 生产辅助设施,采用混合搅拌等混配生产工艺,年产消毒产品
2015 吨.项目 总投资
9000 万元,环保投资
15 万元,占地 33333.3m2 . 该项目选址符合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规划与规划环评要求, 符合国家及 辽宁省产业政策,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表确定的规模、生产工艺、地点建设. 本次批复的工程内容不包括研发部分的建设. 待园区供暖管网到达本项目 厂址后,项目须改用集中供暖.
二、该项目在实施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所确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其配 套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 为保证建设期及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要求如下: 1.施工期的土建工程建设须按照《辽宁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省政 府令第
283 号)要求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施工期扬尘必须满足《施工及 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DB21/2642-2016)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施工场 地采用环保厕所,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用于场地抑尘.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 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要求,22:00~6:00 禁止施 工,确需昼夜连续施工时,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中、高考期间严格按照 有关规定施工.施工期建筑垃圾全部用于厂区内平整场地,无建筑垃圾外运. 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建有一台 2t/h 天然气锅炉为生产与取暖 供热,采用管道天然气为燃料,锅炉烟气经 10m 高排气筒排放.锅炉排放的 大气污染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1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建有
5 个灶的食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油烟净化器与排气筒须按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554-2010)要求 建设,其污染物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中型灶 标准限值要求.项目生产中须严格管理,减少混料等工艺中产生的粉尘等无组 织污染物进入车间外环境.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由市政供水. 生产过程中无洗罐水与 地面冲洗水.生产废水为蒸馏水器产生的废水,为清净下水,与隔油处理后的 生活污水一同进化粪池, 并通过市政下水管网排入锦州市北控水务公司污水处 理厂.总排口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21/1627-2008)中排入设置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4.强化噪声污染防治. 要优先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 产生噪声的设备要 采用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生产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回用于 生产,废包装、实验室废液均为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无 固废二次污染.危废库的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要求. 6.要设置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防范系统,强化日常管理,严格操作规程,发 现隐患及时处理.要制订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 估和备案等工作.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 施和风险防范措施. 7.强化污染源管理. 要建立规范的排污口, 排污口和污染物贮存场所必须 规范化管理.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环保部门确认的污染物总量控制 指标. 8.必须落实环评报告表确定环境管理、环境监测制度. 9.该项目设置了 100m 的卫生防护距离, 防护距离范围内现无长期居住人 群.相关部门须严格管理,不得在防护距离范围内规划建环境敏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