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7-05-02 |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 东黑龙江宝泰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宝泰隆集团公司" ) 于2014 年5月29 日将持有的公司 57,747,838 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 )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5月3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 《中国 证券报》 、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的临 2014-040 号公告.
2015 年9月17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公司的通知: 已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醇 公司" )在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借款
5000 万元、七台河宝泰隆圣迈 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圣迈公司" )在浦发银行哈尔滨分 行借款
5000 万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 19,249,280 股, 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
2015 年9月16 日.
2015 年9月17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公司的通知:
2 宝泰隆集团公司已与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签订股权质押合同: 将持有 的公司 15,673,984 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 主要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甲醇公司在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借款
5000 万元、 圣迈公司在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借款
5000 万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质押期限为一年. 该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质 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期为
2015 年9月16 日. 截止目前,宝泰隆集团公司共计质押 129,982,072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3.76%.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