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7-05-04

第二次是一家 国有银行起诉, 原因是房主每月1万 多元的房贷停供. 中介回应称正在协调 3月15日上午, 记者来到了这家 中介公司, 相关负责人穆先生解释, 这个房源是马女士之前通过其他中 介看好的, 根据马女士提供的信息, 他们在去年12月4日联系了房主, 并 在当天签订了合同. 按照穆先生的说 法,他们这属于代办,所以只收取15000元佣金, 如果是他们自己的房 源, 会按照房款的2%收取. 穆先生说, 他们当时也想查一下 房子的信息, 但是房管部门系统故 障, 显示 "服务超时" . 他们当时也问 了房主, 对方说有抵押, 没有查封, 而 这些也写在了合同里. 穆先生认为, 他们有责任, 但是真正的责任方是房 主. 穆先生表示, 中介也在积极协调, 至少找了房主10次以上. 对于穆先生的说法, 马女士并不 认同, "明明是他们推荐的房源, 而且 当时说得很详细. " 律师说法 中介有义务告知 房源真实情况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孙 才望说,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市房地产管理法》 , 司法机关和行 政机关依法裁定、 决定查封或者以 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 不得转让, 因为房主隐瞒房产存在 查封事实, 致使合同无法实现, 马女 士有权要求解除房产买卖合同, 并 要求对方返还双倍定金. 同时, 马女 士还可以索赔定金产生的利息以及 重新购买房屋产生的差价. 根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 员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 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 纪服务. 孙才望指出, 中介公司也存 在过错, 作为房产中介, 该店有义 务告知马女士房产的相关信息以 及是否有抵押或者查封等情况. 对于该房产中介所给的说法, 孙 才望认为这不能作为推脱责任的 理由, 马女士可以与中介解除合 同, 并要求返还中介费. 甲方保证 此房屋没有查封 冒称源于明朝 鼻炎膏 "吹牛" 被罚70万 省工商局公布2016消费维权典型案件 首席记者 王健 为了孩子上学, 市民马女士准备 在市中区卧龙花园购买一套学区房. 去年12月4日, 她通过中介和房主签订 了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到了要网签的 时候, 中介公司突然告知其房屋被查 封, 没法过户. 该中介公司给出的解释 是: 当时马女士着急签合同, 他们通过 房管部门的系统查询时, 遭遇系统故 障, 他们当时也不知道这是 "查封房" . 双 双方 方签 签订 订的 的合 合同 同上 上写 写明 明了 了房 房子 子没 没有 有查 查封 封. .记 记者 者王王健 健摄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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