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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
232 号信托大厦 16―17 楼)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 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拟发行 2,6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45%.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7.82 元 发行日期
2010 年6月30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0,215.2737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控股股东杨华及股东李再荣、 何永星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盛路通信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公司法人股东深圳市盛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盛路投资持有的盛路通信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盛路投资持有的股份. 同时,作为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杨华、李再荣和何永星还承诺:除前述锁定 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0 年6月28 日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3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拟发行2,600万股A股,发行后公司总股份10,215.2737万股,全部为流 通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杨华及股东李再荣、何永星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盛路通信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深圳市盛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盛路投资持有的盛路通信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盛路投资持有的股份. 同时,作为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杨华、李再荣和何永星还承诺:除前述锁 定期外,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