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2017-05-10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850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7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7%.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 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为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2019年度为焦作龙星提供不超过4亿 元担保额度,为精细化工提供不超过1亿元担保额度,用于解决子公司流动资金 需求.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的意见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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